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5-15 11:23:22
普通高中招生
(一)规范招生行为。
各县(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州教育局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范围和方式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可以在全州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所在县(市)招生。经州教育局批准,允许部分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跨县(市)招收一定比例的学生。严禁超出核定计划招生。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原则上不超过每班55人,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大校额。
(二)规范自主招生。
各县(市)在执行州教育局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可按照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在学校所在县(市)范围内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自主招生必须在中考后进行,不得提前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三)规范学籍管理。
要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人班一致、及时标注”的原则,不得存在挂靠学籍和无学籍学生,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四)做好中职招生。
各县(市)要切实加大中职学校招生力度,同步推进初中毕业生毕业认定工作和中职学校招生工作,做好有意愿到中职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入学衔接工作。在办好普职融通班的同时,力争将通过毕业认定、领取初中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全部招录到中职学校就读。
相关链接:
2020年全国各地中考时间
2020年全国各地中考报名安排
关注中考网微信公众号
每日推送中考知识点,应试技巧
助你迎接2020年中考!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