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5-15 16:04:26
(三)第一批投档录取
1.确定投档位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对符合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招生录取前置条件,并达到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根据招生计划按1∶1.05左右的比例划定)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即考生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及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每位考生的投档位次。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投档先后位次。
(1)升学考试成绩高的考生;
(2)升学考试语文、数学两科合计成绩高的考生;
(3)升学考试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4)升学考试科学成绩高的考生;
(5)升学考试社会成绩高的考生。
2.投档录取。投档时,计算机按已排定的投档先后位次,逐个对每位考生进行投档,前一考生投档完毕,再对下一考生进行投档;在对每位考生进行投档录取时,根据“遵循志愿”原则,对该考生所填报的①、②、③、④、⑤五个志愿,从志愿①学校到志愿⑤学校逐一进行投档,先投档到志愿①学校,如该学校未满额(即已投档录取人数少于该校招生计划数),该生即被志愿①学校录取,否则再投档到志愿②学校,依此类推。当考生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不再继续投档。
在投档录取过程中,当招生学校的投档录取人数和招生计划数相等时,最后一个投档位次考生的投档分数,即为该学校的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投档分数与该校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相同,但投档位次排在上述考生之后的其他考生不再向该校投档)。
3.补报志愿。根据以上办法投档录取后,如有学校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在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现场投档录取工作结束的次日,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通过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补报志愿,并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向招生未满学校投档,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四)第二批投档录取
在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投档录取中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与未达到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达到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招生录取前置条件的考生,进入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程序。
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分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类和中专类分别进行,投档录取方式与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方式相同。有体检或面试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合格为该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五)第三批(招生市场)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段学校,根据本校招生计划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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