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5-18 14:51:56
考务管理:考生准考证号由市统一编排。市向各考区选派巡视员;各考区向考点选派监督员和协管员;监考员由各地从非初中毕业年级的中小学教师中选派,实行交叉监考。考务工作具体事项及要求按照《2020年荆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细则》执行。
考场安检:严格实行对考生、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的安全检查和体温监测制度,采用统一的金属探测仪对考生全身进行探测;监考员在领取试卷等物品前往考室之前,须在考点办公室门前按照同样的方式对监考员进行安全检查。严格实行中考考点手机信号屏蔽制度,各考室采用统一的手机信号屏蔽器进行信号隔断。
考试时间: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7月20日至21日。各科考试时限为:语文150分钟,数学和理化综合各120分钟,英语(含听力)100分钟,政史综合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命题和制卷
由市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命题,统一制卷。建立命题、审题制度,严格实行命题与审题分开。加强命题审题人员的资质审查和专业培训,严格保密措施,确保试卷安全。
(四)阅卷
实行集中网上阅卷。阅卷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县(市、区)教育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查卷查分
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逐级向上申请复查。复查内容为考生答题卡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漏统分情况,不涉及评分标准。查询结果通知到各地考试机构,再通过学校向考生反馈。
六、强化考试组织管理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工作实行考区负责制。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当地政府负责人任组长,教育、卫健、公安、保密、市场监管、经信、无线委、生态环保、城管、住建、电力、交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严格政策,强化管理。各地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规定,落实“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的要求,认真组织所有2020年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各地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考试,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提前结束学业离校。各地要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严防信息错漏。严格中考收费规定,严禁搭车收费。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防违纪舞弊事件发生,确保考试信度。
(三)加大宣传,提升服务。各地各初中学校要广泛宣传学业水平考试“两考合一”的重要意义和实施办法,让这一惠民的改革举措深入人心。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和监督制度,坚持以生为本,不断加强考试各环节的管理,确保考试公开、公正和公平。
附件:荆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20年5月8日
附件
荆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意见,为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素质教育、实现课程改革目标的重要措施,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既是认定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二)多元化原则。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化,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的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动态化原则。不仅关注结果,更要关注学生成长和发展过程,将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四)互动化原则。改变传统的由教师单一评价学生的状况,加强学生自评和互评,使评价成为管理者、教师、学生共同参与的交互活动。
(五)公正性原则。完善评价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申诉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认真细致,实事求是。
三、评价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具体的评价要素见《荆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四、评价组织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初中学校具体实施。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各学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专班,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5-7人,经公示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学校评价工作专班负责制订本校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对校内各班级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咨询与投诉,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认真做好评价结果的认定工作,保证评价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初中毕业年级每个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对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进行等级评定。班级评价小组由本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组成,成员3人或5人,由班主任任组长;各成员承担本班教学工作的时间不能少于1学年,对学生有充分的了解,且为人公正、诚信。班级评价小组成员由学校评价工作专班审查确定后进行公示;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应及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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