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5-20 14:58:36
体育与健康考试原则上于5月25日前完成,考试期间,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和相关学校要制定考试实施方案、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及安全应急方案,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4.考试方式。除体育学科外,其余学科均采用纸笔测试的形式。综合文科实行开卷笔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笔试。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
5.准考证号编排。我市中考文化统一考试准考证号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编排,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按照规定格式统一打印准考证发放给考生。
(二)综合素质评价
坚持把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标准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学习能力、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交流合作与实践创新等方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写实记录、规范整理、形成档案、民主评定、公示监督等评价程序,采取多元评价方式,充分调动自评、互评、教师评、社会评等积极性,逐步形成以事实为依据,客观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方式,确保评价的公平、公正,评价结果公开透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用A(优秀)、B(良好)、C(合格)、D(需努力)四个等级呈现,原则上A等级为90-100分、B等级为80-89分,C等级为60-79分,评价总分低于60分的划为D等级。
二、关于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2020年全市计划招收普通高中71600人、中等职业教育69000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含毕节市所辖各中职学校和市外中职学校在毕节市的招生数)。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具有我市学籍、户籍,并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初三应(往)届毕业生。
2.在我市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并持有我市居住证和务工证明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享有与本地常住人口子女平等的升入普通高中的权利。
3.具有我市户籍,但学籍不在我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凭户籍、学籍证明,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4.已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考。
(三)报名与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户口簿及身份证到考生所在县(区)招生办指定的各学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文化及体育统一考试。
1.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须参加市组织的体育和文化统一考试。
2.报考普通高中的应、往届生须参加市组织的体育和文化统一考试。
3.单报中职的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可以不参加体育和文化统一考试,持初(高)中毕业证书直接到相关中职学校联系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有特殊要求的学校除外)。
体育和文化统一考试的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等工作由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严格按照市招生考试中心的统一要求进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照顾政策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考加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黔教基发〔2018〕44号)精神,取消体育类、艺术类、学科类、科技类以及其它各类竞赛加分项目,保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加分的项目,严格中考加分资格审查,建立健全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制度。2020年中考考生享受加分的照顾政策为:
1.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分;
2.在我市农村连续居住五年以上,具有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女孩和二女结扎户女孩,总分加10分;
3.被省、市、县(区)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或“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总分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总分加10分。
5.现役军人子女、部队文职人员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等特殊人群中考加分按国家、省、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6.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中考照顾按照《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成员子女入学入园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黔教<委>发〔2020〕1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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