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社区 作者:田小会 2020-05-22 14:49:01
四、指标到校生的基本条件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户籍在本招生区域(“5+2”区域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余各区<市>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全市共16个招生区域);
(二)初一年级即在本校按政策规定入学、有本校3年正式学籍且在本校连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正常转学的,应在本校连续读满2个学年以上、且有本校2年或以上正式学籍;
(三)初中择校入学的学生不能享受指标到校生政策;
(四)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体育达标。
五、指标到校生的产生程序及空余名额使用办法
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的产生程序及空余名额使用办法如下,郊区新城各招生区域参照中心城区办法执行。
(一)指标到校生的产生程序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要求制定本区指标到校生的具体工作办法,上报成都市教育ju核定备案后执行。
2.各初中学校应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本校的指标到校生产生办法,并上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办法应依据学生初中各阶段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并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各区和初中学校在执行指标到校生政策过程中,指标到校生名额应在全校范围内使用,不分配到班。
4.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候选学生按规定公示后上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成都市教育考试院。
(二)空余名额的使用办法
市级统分指标公布、执行后,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指标由成都市教育ju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
区域指标公布、执行后,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名额,在区内调剂使用。仍未完成的,“5+2”区域区属学校指标由成都市教育ju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属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
区域调剂指标公布、执行后,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名额退回高中学校所在区,作为该区区域指标调剂使用。仍未完成的,“5+2”区域区属学校指标由成都市教育ju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属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
六、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办法
所有指标到校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完成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区域指标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初三毕业会考由初中毕业学校自行命题)。中心城区按以下办法进行录取,郊区新城各招生区域参照中心城区办法执行。
(一)市级统分指标生、区域调剂指标生的分数要求
市级统分指标生、区域调剂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中考升学成绩(不含特征加分)不低于“5+2”区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方可录取。
(二)录取及剩余指标的使用
符合条件的指标到校生在中招第一批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各类别的录取。未用完的指标,市直属学校及“5+2”区域区属学校由成都市教育ju收回,用于从高分到低分在填报志愿的学生中录取,仍未完成的,征集志愿进行录取;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属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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