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5-27 15:09:28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0年云南昆明中考招生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计划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录取批次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下达和规定,市招生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能变更,如果在招生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须报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民办普通高中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批招收的公费学位生,按招生实际报到人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核拨补助经费。
全市初中毕业在昆报考人数6.925万人,高中阶段计划招生6.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4.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2.4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预计为98.2%以上。
二、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2020年继续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调整后的云南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教基〔2014〕31号),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一)考试科目及升学成绩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体育、音乐和美术。其中音乐、美术为学校考试科目,其它为统一考试科目。
2.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原始成绩,通过一定比例折算量化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升学成绩: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80分、化学50分、体育50分;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和信息技术5个学科成绩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10分计,低于60分者按实得分的10%(按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入高中学校录取总分;音乐和美术学科合格及以上者每个学科按5分计,不合格者不记分;总分为600分(不含政策加分)。
(二)考试时间
2020年7月25、26、27日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考试;7月28、29日组织信息技术考试;体育科目考试在6月30日前完成;音乐与美术考试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完成。
(三)试卷命制和阅卷
除省教育厅统一抽考的语文和物理科目外,其余科目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试卷命制。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统考科目试卷实行全市统一计算机网络阅卷。
(四)考务管理
全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管理,各县(市)区设立考区,组织实施考务管理工作。经开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仍划归原行政县区考区组织管理,阳宗区内由玉溪市划入的阳宗镇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由宜良考区代行管理。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原则上组织学生在本校或本乡镇参加考试,严格执行异校交叉监考的规定,本校教师不得监考本校学生。
(五)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1.报考条件
(1)具有昆明市户口的初中毕业生(含在外省、市就读回昆报考的学生和没有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均可按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和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
(2)省外和省内其他州(市)户口,在昆明市初中就读,具有昆明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按就学地县(市)区招生范围报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和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在昆明市高中就读的省外户籍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按随迁子女在云南参加高考的相关政策执行(省外随迁子女考生的户籍、学籍均在云南且满三年,其父或母的户籍在云南,按云南省现行高考政策,可在云南正常参加高考)。
2.报名方式
在昆明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没有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在外省、市就读初中且要求回昆报考的学生,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考机构报名,参加昆明市初三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已参加过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和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的不再重复报考,在外省考试的凭当地市级招考机构出具的统考成绩证明计算成绩。
各县(市)区要严格核实辖区内学校初二、初三年级考籍人数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人数,确保每一位学生能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参加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利。
三、志愿填报方式和时间
(一)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统一在“昆明市学考网”(www.kmzky.cn)填报志愿。
1.报考主城区普高学校,采取“估分填报志愿”和“见分征集志愿”两种方式填报志愿。
(1)估分填报志愿:8月1日—5日,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组织考生在网上进行估分填报志愿及志愿信息确认。
提前批次招生学校录取,“民族班”、“阿诗玛班”设置2个平行志愿,“郊县班”、外语类学校和空乘特色班设置1个志愿。
第一批次一级一等高(完)中录取,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共3个志愿。
第二批次其他一级高(完)中(含同批次录取学校)录取,设置“统招择优志愿”、“定向择优志愿”和“调剂志愿”,共3个志愿。
第三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录取,设置4个平行志愿。
(2)见分征集志愿:第一、二、三批次录取公费生时,每一批次估分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组织1-2轮见分征集志愿填报,征集设置2个平行志愿,达到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但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网上补报学校志愿,并到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志愿信息确认。
2.郊县(市)区考生报考本地普通高中,按当地招考机构的规定填报志愿。
(二)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统一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www.ynzs.cn)填报志愿。8月1日—5日,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组织考生在网上进行估分填报志愿及志愿信息确认。
(三)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上报招考机构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报考志愿。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全市普高学校招生统一实行网络录取,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升学成绩择优录取,按志愿已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得重复录取。考生一经录取后自动生成电子学籍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同一城市普通高中学校之间不得办理转学的学籍管理办法。考生不得到非录取学校就读,凡在非录取学校就读的,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二)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统计,分别划定主城区一级高(完)中、主城区普通高中和各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线,经市招委批准,向社会公布。
1.主城区一级高(完)中最低控制线作为主城区第一、二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控制线;
2.主城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作为主城区第三批次录取学校的录取控制线;
3.各郊县(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分数不得低于本地录取最低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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