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5-27 15:09:28
五、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事业的意义,把抓好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效举措,落实发展职业教育主体责任,确保完成年度责任目标明确的中职学校招生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管理中职招生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果、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增强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引导青少年学生选择中职学校就读。各级招考机构和学校要建立以人为本、简捷便民的招生工作机制,认真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宣传、志愿填报、录取报到等各项服务工作。
(二)严格执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大专院校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和管理要求。
1.实行中职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各招生学校的资质、办学地点、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各项优惠政策等信息由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核定后统一公布。
2.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统一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录取,市、县招考机构和学校积极配合,做好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各项工作。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的初中毕业生(包括参加中考和未参加中考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高中阶段信息登记,并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获得“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登记号”,方可办理中职学校的相关录取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以促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依法治招、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切实做好招生考试各项工作。教育、保密、公安、卫健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考务组织管理,严明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生考试安全平稳进行。
(二)加强管理,规范招生行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十项禁令”和“八个不准”的规定。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专业、范围、条件和录取控制线,做到依法招生、诚信招生和规范招生。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和标准,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明确职责,严肃招考纪律。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和安全有序,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重要职责,严格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招生考试工作管理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并进行考评。所有参与招生考试的单位和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招生考试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招生的行为。
(四)加大宣传,提高服务水平。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建立招生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和宣传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和相关信息。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和学校要准确把握招生考试政策信息,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以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等相关工作,确保每一位考生及家长知晓中考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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