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社区北京站 作者:田小会 2020-06-04 15:46:37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4.军人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
5.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话细则>的通知》(京应急发〔2019〕32号)要求执行。
6.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7.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8.对提出加分和优先录取申请的考生,区中招办和学校要认真审查加分和优先录取证明材料,严格审批手续。凡享受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六)有关减分规定
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往届考生在参加录取时减5分后进行录取。
五、有关工作
(一)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是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北京市体检中心负责对体检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裁定和监督。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负责制定体检工作方案,负责本区考生体检的具体组织实施。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和往届生均要进行体检。
(二)考生档案管理
参加中考的考生均须建立电子档案。考生各种原始材料由所在的初中学校或区考试中心中招办负责存档保管,要做到不丢失、不损坏,确保材料的完整。保管期限为1年。
六、工作要求
(一)中考中招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有关部门和学校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力以赴,认真细致做好中考中招各项工作,确保首都的安全稳定。
区jw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区中考中招工作。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报名、报考、体检、“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体育考试、文化课考试、录取等项工作按全区统一要求完成。
(二)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和方法深入、细致地对中考中招工作的政策、规定、具体操作方法进行广泛宣传,使考生和家长能够从正规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的信息。负责招生的工作人员要转变观念,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为家长和考生做好服务,努力营造和谐、公平的考试招生环境。
(三)认真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杜绝发生试卷泄密和丢失事件;严肃考风考纪,杜绝集体舞弊和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事件发生。区考试中心中招办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及时化解工作中的矛盾。本区中考中招工作监督举报、信访电话:51263550转205。
(四)负责中考中招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招生信息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树立网络和系统安全意识,保证数据信息的安全保密,确保招生各项工作正常进行。
(五)各学校要按照区jw的要求,加强对初三毕业年级学生的管理,要做好考生的教育、辅导工作,正确引导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科学填报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参加中考、强迫报考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录取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各学校要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提前接待各类招生学校的招生宣传活动。未经市jw批准并公示的学校不得招收初中毕业生。区jw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各方面力量,加强对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通州区教育考试中心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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