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0-06-04 16:01:14
9。哪些考生可以填报一般普通高中的“征集志愿”?
答:达到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时选择填报所在考区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即便未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也不允许填报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
10。平行志愿在录取时是否有先后顺序?
答:平行志愿在录取时,对于考生来说是有先后顺序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录取时,按照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再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D、E、F志愿。如考生达到A学校录取分数线,就录取到A学校,如没有达到A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再检索B学校,以此类推,只要考生达到被检索学校录取分数线,就录取到该学校,考生一旦被录取,就不再检索该考生后面所报考的其他志愿。因此,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一定要合理安排填报顺序,以免错失进入理想学校的机会。例如,在平行学校志愿栏内某考生报考的A学校录取分数线为620分,D学校录取分数线为630分,即使该考生升学总分640分,也首先被A学校录取。
11。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如何录取?
答:一般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录取由市招生办组织实施。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录取,原报志愿无效,录取规则、录取控制线以及相关政策不变。
12。考生是否可以不填报志愿,直接到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报名就读?
答:不可以。从2020年开始,按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规定,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全部纳入全市统一招生,考生有意愿就读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应志愿,且经市招生办统一录取。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能到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就读。
13。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和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是否可以兼报?
答:可以兼报。报名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同时选择报考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和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仅可以报考1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1个特长项目。通过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在平行学校志愿A栏内填报对应的学校,否则视为放弃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资格;通过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在一般普通高中6个平行志愿栏内,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顺序。
14。考生是否可以兼报同一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普通类和特长类?
答:可以兼报。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按普通类、特长类分别设置学校招生代码和名称,通过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特长生测试与认定的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是否兼报同一所民办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普通类和特长类。报考普通类时选择对应学校的普通类招生代码和名称,报考特长类时选择对应学校的特长类招生代码和名称。
15。公办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的录取如何计分?
答: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体育特长生,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体育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与体育特长测试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150分;报考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200分;若报考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统招录取时未完成普通类招生计划,则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200分。
16。公办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如何录取?
答: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报考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报考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降70分;若报考的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在统招录取时未完成普通类招生计划,则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70分。
17。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的特长生如何录取?
答:特长生计划单列,全部统招录取。经特长测试并认定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生择优录取。其中,体育类特长生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200分;艺术类和科技类特长生在全市一般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降70分。
18。一般普通高中若有剩余的特长类计划,是否“征集志愿”?
答:一般普通高中若有剩余的特长类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但若某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部为特长类,可在该校有剩余计划时进行“征集志愿”。
19。职业院校如何招生录取?
答:依据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的通知》(辽教电〔2019〕155 号)精神,从2020年起,我市将改革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纳入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实行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宣传、统一平台录取,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大连本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统一填报中考招生志愿,按照《关于大连市202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程序,由市招生办组织进行职业院校招生录取。中职学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学校,由各职业院校进行自主招生,市招生办审核录取。职业院校各专业计划优先录取本市填报职业院校志愿的考生。
20。职业院校志愿如何设置?
答:职业院校志愿分两段设置。
第一段:“3+2”高职招生计划学校与高级工及以上专业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设置3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段:中职学校。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限报2个平行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不限定公办中职学校和民办中职学校的填报顺序,但限定志愿填报数量(公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民办中职学校志愿不超过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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