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1-25 15:19:20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年浙江嘉兴中考加分实施政策。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残疾学生照顾办法
1.听力、视力等残疾考生,按照其持残疾证情况,参照高校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给予一定便利措施,由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和落实。
2.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学生体育中考相关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并经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确实丧失运动能力鉴定的残疾学生,可以申请体育中考免考,中考体育成绩按满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对其他持有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的残疾学生,可以申请体育中考免考,该科目成绩按嘉教基〔2018〕30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3.持有听力残疾或口语表达障碍“残疾人证”并经批准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免考的考生,该科目成绩按嘉教基〔2017〕183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中考优惠加分政策
2021年中考优惠加分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浙教考〔2009〕2号)规定执行,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加分实施细则并报市教育局备案。2021年嘉兴市本级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加分对象
参加2021年嘉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学生,加分计入考生成绩总分。
二、加分条件和分值
(一)现役军人子女、警察子女和烈士子女,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30分:
1.烈士子女;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部队军人的子女;
3.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
4.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5.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20分:
1.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2.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
3.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子女;
4.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6.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7.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残疾民警子女。
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5分。
(二)其他政策类人员子女,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5分: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高层次回国留学人员子女和台胞子女考生,加5分。
(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符合优待条件的参照现役军人子女加分办法执行。
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不重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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