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4-22 15:31:52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年四川泸州中考志愿填报政策规定,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中考志愿设置与填报
(十)今年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有几个批次?分别是哪些?
答: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共设四个批次:依次是民办学校批和公办第一批、公办第二批、公办第三批共四个批次志愿。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填报其中的一个批次志愿或兼报其他批次志愿,每批次限填报一个志愿。填报的各批次普通高中志愿必须是在本区县有招生计划的学校。
泸州高中忠山校区、城西校区分别独立招生,独立填报志愿。
跨区县就读的市内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填报就读学校所在地招生的普通高中,按就读地区县分数线录取;也可以填报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按户籍地区县分数线进行录取。
民办学校批志愿:可在泸州天立学校、泸县二中实验学校、合江天立学校、合江利城高中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公办学校第一批志愿:可在泸州高中忠山校区、泸州高中城西校区,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县二中,龙马高中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公办学校第二批志愿:
江阳区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泸州实验中学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龙马潭区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田家炳中学、泸化中学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纳溪区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纳溪中学、护国中学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泸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泸县一中、泸县四中、泸县五中、泸县九中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合江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合江中学、马街中学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叙永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叙永一中、叙永三中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古蔺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泸州一中、古蔺中学、蔺阳中学、金兰高中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公办学校第三批志愿:
合江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白沙中学、榕山中学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叙永县学籍或户籍考生:可在马岭中学、摩尼中学等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十一)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和五年制高职志愿怎么填报?
答: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置三个学校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均可填报3个学校志愿。第一、第二、第三学校志愿均各限填报1所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每个学校志愿最多填报2个专业。
考生在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后,也可同时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
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志愿实行单独在网上填报,由市、县(区)招办组织实施。
填报办法:泸州市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于6月25-30日,在泸州招生考试网(www.lzzsks.com)上进行,考生需提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考生务必牢记自己修改后的密码,不得向任何人泄漏。
三、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和录取
(十二)今年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有何规定?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同步招生,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的要求,泸州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一致,需要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统一在网上填报志愿,由市教育体育局依据学生中考成绩统一录取。
(十三)我市考生怎样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答:今年在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栏设立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批志愿。
我市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有:泸州天立学校、泸县二中实验学校、合江天立学校、合江利城高中。有意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所填报。
(十四)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后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还能录取吗?
答: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再录取。
(十五)就读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如何收费?
答: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各学校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公告。
四、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十六)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严格按学生填报的志愿批次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前到后依次录取。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三次进行。首先进行统一录取,其次招生学校可以在掉榜生中按自主招生计划和方案进行自主招生录取;自主招生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市录取学生实际报到和学校自主招生情况,下达补录计划,再由学校在掉榜生中予以补录。
(十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答:根据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批次,先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批,其次是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一批,再次是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最后是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三批。
前一志愿已被录取的后面志愿不再录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又达到后一志愿学校分数线的由后一志愿学校录取。
五、中职学校及五年制高职专科录取
(十八)中职学校招生录取上有什么规定?
答:中职学校招生主要采取网上录取方式,分4个轮次进行。第一轮次为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第二轮次为第二学校志愿录取,第三轮次为第三学校志愿录取。前三个轮次均通过网上统一录取方式进行,按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前一学校志愿未录取的进入下一学校志愿录取。前三个轮次录取专业原则上按照学生专业志愿填报顺序确定,根据专业报名和录取具体情况,学校可征求学生意见进行专业调配。第四轮次为学校自主录取,录取对象主要为已填报中职志愿但前三轮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未填报中职志愿的初中应届毕业学生以及其他符合就读中职学校条件的人员。
凡前一轮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后一轮次不再录取,录取后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就读学校的,新接收就读学校必须经原已经录取的学校同意,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市级以上重点专业,中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线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优先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报考中职学校所需专业和学位数,做到愿读尽读。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后,又被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就读。凡前一轮次已被录取的考生后一轮次不再录取,录取后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就读学校的,新接收就读学校必须经原已经录取的学校同意,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市级以上重点专业,中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线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优先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报考中职学校所需专业和学位数,做到愿读尽读。
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后,又被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就读。
(十九)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怎么录取?
答: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由市招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下达的五年制师范类高职专科和五年制非师范类高职专科招生规模数,按1:1.5的比例拟报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六、定向招生录取
(二十)什么是“定向招生”?
答: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规定: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计划要以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依照此规定,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制定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定向招生”政策,每年执行。
(二十一)定向招生计划如何分配?具有定向招生资格的学校有哪些?
答:公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非学校所在区县的定向招生计划分配到区县,学校所在区县的定向招生计划分配到学校所在地初中学校。泸州高中忠山校区、城西校区的定向招生计划分别独立下达到各区县和江阳区的初中学校。
公办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定向计划分配到学校所在地的初中学校。
公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泸州高中忠山校区、泸州高中城西校区、泸州老窖天府中学、泸县二中。
公办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泸州实验中学、泸化中学、纳溪中学、泸县一中、泸县四中、泸县五中、合江中学、叙永一中、古蔺中学。
(二十二)哪些学生可以享受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的定向招生政策?定向招生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享受定向资格的学生,必须是在本校初中一年级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因父母工作调动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必须是读满2学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在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未录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计划时,剩余的定向计划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定向生最多可降低40分录取。
七、加分及相关照顾政策
(二十三)今年中考加分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归侨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等享受5-20分的加分政策,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只能享受一项最高值的加分,不得累计加分。
在省指挥部公布的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按照《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全面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泸市卫发〔2021〕34号)执行。
八、招生录取纪律要求及咨询方式
(二十四)泸州市外普通高中学校可以在我市招收初中毕业生吗??
答:除政策性招生学校外(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海空军青少年航空基地学校),其余市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的要求,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市外普通高中学校在我市违规招收初中毕业生,学生的高中学籍注册、转接无政策支撑和技术保障,将造成学生学籍不能注册等严重后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轻信违规招生学校的宣传和承诺。同时,我市也将进一步加强招生宣传和学籍监管,严禁市外学校进入校园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各区县为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
(二十五)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录取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1)各学校务必于4月22日前将《泸州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报指南》发放到每一位考生。(2)任何人不得强求学生报考某校,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不得擅自修改考生志愿,不得因志愿填报歧视学生。(3)高中阶段学校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宣传途径和方式必须符合规定。不准在异地设立户外宣传,在媒体上宣传必须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宣传内容不得弄虚作假,不准误导学生,不准诋毁其他学校声誉。(4)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准向学生或家长作任何违反招生规定的承诺,不得与学生或家长签订任何入学承诺书、保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预录或录取学生。(5)招生学校或个人一律不准以任何名义向生源学校、个人发放任何费用。生源学校或个人不准以任何名义向招生学校、个人索要费用。生源学校(或个人)不得向招生学校(或个人)提供生源、毕业生信息和招生服务。(6)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计划招生。各普高学校均不得招收低于普高最低控制线分数线的学生。(7)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后,被录取的学生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凡已被甲学校录取的学生,乙学校不得招收。
(二十六)中考政策咨询电话?
答: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普高招生政策咨询3602507,中职招生政策咨询3193225,违规招生举报3104697;
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3123591;龙马潭区教育和体育局:2522069;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4280402;泸县教育和体育局:8190143;合江县教育和体育局:5269907;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6227624;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721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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