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5-07 13:27:19
(二)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做好“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出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2号),材料要求如下:
1.归侨身份的认定(凭下列1-4条款之一和第5条)
(1)《华侨回国定居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侨务部门办理的归侨、侨眷身份证明。
(2)本人有关归侨身份记载的档案复印件和单位对其归侨身份所出具的证明(在省直机关、大专院校、中央驻闽机构工作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在设区市单位工作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在县一级单位工作的由其人事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出具证明。)
(3)本人户籍所在地侨务部门落实侨务政策资料中认定记载其为归侨的内容。
(4)本人国外出生证、定居证或回国护照等的原件。
(5)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档案。
2.华侨身份的认定(凭下列条款之一)
(1)所在国政府颁发的定居证原件和护照原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合法居留证明原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合法居留证明原件的,侨务部门可以要求以其他材料或国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代替)。
(2)所在国政府颁发的定居证影印件、护照影印件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对其定居证件的证明原件。
(3)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应提供驻在国居留公证,并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3.父母子女关系的确认(凭下列条款之一)
(1)户籍证明。
(2)父母子女关系公证书。
(三)审核办法:
考生将侨办开具的证明,连同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于5月21日前交给学校(报名点)录入并提交中招办审核。逾期和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各县(市)区“三侨生”中考升学照顾证明办理地点和电话号码:
1.鼓楼区侨办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20、21、22号
电话:0591-87554778
2.台江区侨办
福州市台江区儿童公园路101号台江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25-27号窗口
电话:0591-83201376
3.仓山区侨办
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8号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50-55号窗口
电话:0591-63195506
4.晋安区侨办
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四楼晋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电话:0591-83640979
5.马尾区侨办
马尾区马尾镇湖里路27号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24号窗口
电话:0591-63158121
6.长乐区侨办
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行政服务中心一楼02、03号窗口
电话:0591-2205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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