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5-10 16:19:32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年北京市中考中招工作实施办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京教计〔2021〕12号)精神,今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实现“平安中考”工作目标。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政策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将全市优质高中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一般初中校,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部分优质高中可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重点向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短缺的区域倾斜,严格控制跨区招生规模,继续适度压缩跨区招生计划;城乡一体化普通高中可在资源输出区适当编制跨区招生计划;民办高中招生重点向办学所在区倾斜,编制分区招生计划。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称号的职业高中可根据学校办学实际在全市范围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
(三)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统一招生阶段录取。主要面向办学所在区招生,可适量编制跨区招生计划并适度压缩。学校在初中学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组织进行外语能力方面的资格性测试,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合格名单,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进一步优化完善中高职衔接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打造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式培养立交桥,构建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的通知》(京教职成〔2021〕8号)精神,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分为高本贯通和中本贯通,各专业均面向全市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各项目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设置为490分。
(五)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行使经开区教育职权的通知》(京教办〔2021〕1号)精神,从今年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单独考区组织实施中考中招工作。
二、招生简章编制
《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简章申报工作由各区中招办负责;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简章申报工作由本校负责。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级中等学校: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
2.具有本市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
3.积分落户人员随迁子女。
4.无本市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高职和技工学校:
①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②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③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④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⑤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⑥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⑦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技师学院。
(3)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的普通高中以及中专学校、职业高中、五年高职和技工学校。
5.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6.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考。
(二)报考工作
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
回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
具有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可以参加贯通项目招生。
学籍信息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CMIS)确定。
四、考试及评卷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教基二〔2018〕16号)和《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京教基二〔2020〕2号)要求,2021年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
中招录取总分为660分,计入总分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和体育与健康,其中历史和地理、化学和生物分别选择分数高的一门计入。
(一)文体课考试及评卷
2021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坚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分区评卷”的原则,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
语文试卷总分值为100分,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外语总分值为100分(卷面成绩60分,听力口语成绩40分),听力口语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有两次考试机会。
物理(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道德与法治(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六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
初三年级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初二年级为6月27日(具体时间见附件)。
文化课考试的考务管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京考考务〔2020〕5号)和《关于修订〈北京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12〕3号)等文件执行。同时要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处置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做好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
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考试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中考体育现场考试的通知》(京教函〔2021〕94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现场考试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21〕2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中考体育现场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京考考务〔2017〕3号)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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