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5-25 09:46:49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考试办法,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由初中学校具体实施。
市内三区和崂山区(以下简称“四区”)、高新区体育与健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其他区市体育与健康由各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组织考试。
考查科目包括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长
(三)考试命题和阅卷
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兼顾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命题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的有关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知识见识、奋斗精神、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宗教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拓宽试题材料选择范围,丰富材料类型,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和生活实际,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生创新素养和综合实践能力,提高试题的灵活性。
2.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教基二〔2011〕9号文件)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4:4:2。
3.加强阅卷工作管理。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的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实行阅卷人员回避制度。规范阅卷程序,严格阅卷纪律。
(四)成绩的呈现
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或科目组合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其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科目作为第一组合,总分400分;地理、生物科目作为第二组合,总分160分。两个组合均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划分占比确定等级,A等占15%、B等占30%、C等占30%、D等占25%。
艺术(音乐和美术)、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科目成绩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艺术(音乐和美术)和信息技术均以总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
实验操作(物理或化学、生物)科目以生物实验操作和物理或化学实验操作均合格为合格标准。
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划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八年级时第二组合(地理、生物)成绩为D等级的,或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生物)为“不合格”的,可以申请补考。
学生可通过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和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qdsjyjxcc)、市招考院微信公众号(qdzk2014)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毕业年级的考生可通过市招考院微信服务号(qdzk2018)订制成绩推送服务。
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1.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考生加3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3.台湾籍考生加3分;
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
为确保考生加分、优待材料的真实性,市教育局将在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qdedu.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享受加分、优待政策考生信息同时反馈至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4.其他照顾优待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学生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以普通高中招生区域为单位,将参加考试学生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考试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人数划分占比,前95%的确定为合格等级。学业成绩不合格的,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二、全市普通高中招生
2021年,全市初中毕业生8.5万人,四区、高新区毕业生约1.9万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约5.8万人,其中四区、高新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约1.3万人。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具有青岛市户籍。往年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无效。
(二)招生区域
除经市教育局批准外,局属公办普通高中面向四区和高新区招生;青岛一中国防教育班面向全市招生;青岛六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部分面向驻地招生;青岛五十八中高新校区面向四区、高新区、城阳区红岛街道、河套街道招生;其他区市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局属普通高中(青岛六中、青岛九中、青岛实验高中、青岛十九中、青岛三十九中面向驻地招生部分除外)和四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其他招生工作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区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三)招生计划
1.严格按计划招生。各区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科学制定高中招生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严格控制班额,每班不超过50人。市教育局将统一下达各区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于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2.科学确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由学校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招生计划申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对学校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办学行为和近几年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民办普通高中在山东省范围内跨市招生的,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民办普通高中在青岛市范围内跨区市招生的,要依据生源地招生部门公布的当地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线录取新生,录取名单由招生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上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招生平台)。各区市教体局须将辖区内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线报市招考院备案。
(四)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
1.指标生政策。各区市应根据当地实际,将不少于2所优质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总数的65%,依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并因此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处罚的初中学校,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2.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一律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录取办法以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方案为准。
3.艺体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一定比例的艺体特长生。经批准具有招收足球后备人才资格的普通高中,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后备人才。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要严格执行《青岛市教育局局属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青教通字〔2017〕86号)、《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足球后备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青教办字〔2021〕20号)有关要求。
4.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面向全市招生。两所学校招生方案经批准后,由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组织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未被其他学校录取但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
5.胶州四中航空班招生。胶州四中航空班单独录取,单独编班,校内寄宿。在全市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其他普通高中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网上志愿填报时,考生(含胶州市考生)须填报“跨区志愿表”。胶州四中航空班招生由胶州市教体局负责。参加山东省实验中学等学校航空实验班体检合格而未被录取的青岛市考生,可于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时间前到胶州四中办理航空班报考手续,该类考生报名后免体检,与其他报考航空班的考生一同录取。
6.中外合作班跨区招生。局属学校的中外合作班跨区域招生,与四区中外合作办学班考生同时录取,录取分数线按四区统一标准执行。西海岸新区胶南一中中美班跨区域招生,与西海岸新区报考中美班的考生同时录取,录取分数线按西海岸新区统一标准执行。
7.志愿设置。各区市所辖普通高中志愿由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招生文件设定。
三、四区、高新区普通高中招生
(一)分数线划定
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局属普高一段线(简称一段线)、局属普高二段线(简称二段线)、民办普通高中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民办普通班线)、民办普通高中其他班(指除普通班以外招生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民办其他班线)。
一段线是普通批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二段线是分数带内公办学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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