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6-04 10:30:35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年贵州贵阳乌当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3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及《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为主线,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政策,切实维护全区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合法权益。
二、工作原则
按照“网上统一报名,免试划片入学,实施计划管理,公民办同步招生”的工作原则,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构建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平等发展的良性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全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全、顺利、有序开展,成立以区政府分管教育副区长为组长,以区政府办、区教育局为副组长,以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统筹全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实施网上登记入学
全区所有幼升小、小升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必须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登记。网上登记作为入学录取的前提,网上入学录取结果与学籍办理相挂钩,公平、公正、公开开展网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二)网上登记入学安排
1.登记时间
按照《贵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登记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统一要求,登记时间为5月31日—6月10日。
2.登记渠道
(1)直接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站:http://yjrx.gyzkzx.cn。
(2)登录贵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guiyang.gov.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3)登录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yzkzx.cn,点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链接进入平台。
为了更好的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时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QQ浏览器(极速模式)。
3.登记内容
(1)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
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等信息。
(2)非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
填报新生基本信息、监护人、居住证编号等信息。
(3)民办学校报名登记
贵阳市户籍生或学生法定监护人具有贵阳市有效居住证,可选报1所民办小学或初中。
(三)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1.小学招生入学要求
(1)招生对象。具有乌当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户口需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其地址与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一致)及符合相关规定的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招生办法。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和划片入学的要求,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后按划片户籍范围由相应的学校审核录取,最后凭入学通知书安排入学。随迁子女入学由监护人在网上平台登记后提供相关材料,凡符合条件的,审核齐全材料后,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派位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3)招生要求。监护人必须持户口本和相关符合材料在规定时间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并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录取入学。
2.初中招生入学要求
(1)招生对象。具有乌当区常住户口应届小学毕业生和在我区务工的随迁子女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招生办法。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为每一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单校划片),辖区户籍内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平台登记并作现场审核后,按照提供户籍等材料情况,对口直升所对应的初级中学(具有新天城区户籍的由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城区初中学校)。户籍内在区外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需回原籍就读初中的,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平台登记并现场审核入学。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由监护人提供齐全的相关材料,通过网上平台登记后,凡符合条件的,审核齐全材料后,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派位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该校初中本部入读。
(3)招生要求。监护人必须持户口本和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网上平台登记并进行资料审核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要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含承担教育行政职能的社会事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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