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6-07 15:51:01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年吉林四平中考招生录取政策,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和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资格者方可报名。
2.具有流入地初中正式学籍且符合“籍随人走、人籍相符”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和本人家庭户籍等材料,经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加流入地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考高中享受与流入地学生同等待遇。
3.根据《中共四平市委办公室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郭家店镇、十家堡镇、孟家岭镇划转过渡期间的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三镇初中毕业生享受四平市区中考招生政策”。
4.按照吉教基〔2021〕8号文件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3+3)”、与高等教育衔接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业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及师范分院的招生政策按2021年相关招生文件执行。往届毕业生可报“五年一贯制高职”“中职高职3+2(3+3)”,报考普通高中只可报考一般高中。民族散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当地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学生经身份认定后在居住地参加考试,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残疾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统筹确定招生规模。要以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为基数,按照职普比不低于4:6的比例调控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的招生规模,统筹安排两类学校的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严格防止普通高中学校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各县(市)教育局于5月25日前,将属地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省教育厅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实施监管。
2.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实行“公民同招”;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坚决禁止无计划招生。
3.进一步完善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2021年指标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不含自主招生)总数的75%。市直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名额以市区各初中学校的在籍学生报考普通高中数及其2018年招生计划数为测算基数,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达。铁东区、铁西区的招生部门及各初中学校要严格审核指标生资格,往届生、“籍在人不在”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资格。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四平市实验中学、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郭家店高级中学的指标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分别在该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向下降低120分。在此分值区间内,由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各校指标生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初中学校在降低相应分值后,仍未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其余下指标由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收回,再从未录取的考生中,按报考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规范自主招生管理。按照四政办发〔2018〕94号文件规定,将特长生统一纳入自主招生之中,自主招生指标原则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招生工作在中考结束后进行。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实行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四平市实验中学实行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实行艺术类自主招生。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的招生项目、人数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报名、测试等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四平市直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各县(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5.提前批次录取。报考体育、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生,在专业课加试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在提前批次当中录取。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课加试成绩及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换算后构成,换算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未能录取,可参加所报考学校以下各批次的录取。如自主招生录取人数未达到自主招生计划人数,其剩余的自主招生计划不调剂到其他录取批次的计划当中。
6.普通批次录取。第一批录取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四平市实验中学的统招生;第二批录取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四平市实验中学的指标生;第三批录取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的统招生;第四批录取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的指标生;第五批录取郭家店高级中学的统招生;第六批录取郭家店高级中学的指标生。
7.志愿优先原则。在第一志愿报考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的考生,比在第二志愿报考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的考生降低30分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郭家店高级中学的考生,比在第二或在第三志愿报考郭家店高级中学的考生降低30分录取。在第一志愿报考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或四平市实验中学的考生(二者不得兼报),还可在第二志愿报考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在第三志愿报考郭家店高级中学,考生亦可在第二志愿直接报考郭家店高级中学。在第一志愿报考四平市第三高级中学的考生,还可在第二志愿报考郭家店高级中学。
8.全面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精神,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与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制度。具体事宜按照《关于2021年四平市中考艺体类自主招生考生报名中运用“一参考”的通知》(四教通字〔2021〕17号)组织实施。
9.普通高中录取。市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统招生和指标生的录取,由招生考试服务中心根据招生计划和全体考生成绩统计情况拟定录取分数线,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如最低分数出现并列,同时录取。
10.规范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管理。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要求,录取时,新生档案中必须装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初中)》;对免予执行(因病或残疾)的学生也必须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否则上一级学校不予录取。
11.加强志愿填报管理。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报考高级中等学校的考生信息在网上形成以后,考生不能再更改所报志愿。招生部门不受理考生更改志愿的申请,各初中学校要指导考生填好报考志愿。
12.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三)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吉林师范大学分院招生录取
1.录取方式。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吉林师范大学分院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高中阶段招生和录取平台上统一录取。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一贯制”“中高职3+2(3+3)”,应具备吉林省内学籍、户籍,于5月10日至5月21日到户籍所在地招生部门报名,并与应届初中毕业生一样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同样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和录取平台统一录取。
2.录取批次。2021年职业院校(含技工类学校)、吉林师范大学分院录取分为三个批次。
提前批次在普通高中录取前录取。提前批次录取的专业包括:高职学校的“五年一贯制”专业,各县(市)职教中心的“中高职3+2(3+3)”衔接专业。
第一批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之后进行。第一批录取的专业包括:吉林师范大学分院的“五年一贯制”专业,四平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的“中高职3+2(3+3)”衔接专业。
第二批录取的专业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其他学校所办的中职专业。
3.征集志愿。在职业院校第一批录取工作结束后,“五年一贯制”“中高职3+2(3+3)”衔接专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招生部门组织征集志愿,凡参加考试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参与。在第二批录取工作结束后,普通中专、成人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其他学校所办的中职专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招生部门组织征集志愿,凡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参与。
4.注册入学。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中等职业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根据《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05〕3号)要求,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入学,可自行组织生源,自主招生,实行注册入学。招生结束后,报招生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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