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6-08 13:07:58
(二)填报要求
1.省提前批:全市考生可选报每批次的任一类别一所志愿学校。
2.市提前批:
提前第一批次,全市考生可选报一个志愿学校。
提前第二批次(特长生志愿),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一所志愿学校(不得超出参加专业测试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具体填报要求见《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教体卫艺〔2021〕135号文件)。
3.县志愿批:按照志愿设置批次,由县教体局按要求组织填报。
4.中心城区志愿批:第一批次志愿,考生可在17所招生学校中同时选报第一、第二两个志愿学校,且两个志愿学校不能为同一所学校。第二批次志愿,考生可在11所招生学校中选报一个志愿学校。第三批次志愿,考生可在20所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报一个志愿学校。考生报考第一批次志愿学校时,必须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省提前批、市提前批、县志愿批(中心城区志愿批),考生可同时兼报。前一批次已被录取,不再参与下一批次投档。
全市中招考生可在6月9日至6月18日内,凭本人中招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省中招平台(zk.haedu.gov.cn)”填报志愿。逾期网络系统自动关闭。
(三)志愿指导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分流指导,把握好学生综合素质,引导考生量才报考,特别是要结合当地优质高中资源现状、普通高中全面消除大班额的形势,切实把志愿分流指导作为中招工作的政治任务,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增强志愿指导的实效性,维护中招大局稳定。
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选报。各地和初中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切实维护好考生合法权益。
要指导考生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选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要引导考生兼报多层志愿,争取更多的录取机会,防止因误报、漏报、错报而落选。
六、考试组织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和制卷,统一考试方案和时间(见附件1)。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播音设备。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要加强和完善考生文化课考试的考务组织管理工作。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成绩(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七、阅卷工作
继续实行全市中招网上统一阅卷管理。要选聘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专业队伍管理和培训。加强对阅卷工作全程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加大各学科试卷抽样复评数量比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八、录取工作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统一在“省中招平台”系统内,按照省市监管、分级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教育厅监管。各县教体局负责当地普通高中的统一组织录取和公示。中心城区和南阳油田的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和公示。
(一)录取原则
录取依据招生计划、考试总成绩、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考生前一批次未被录取,参与下一批次志愿投档。
分配生录取: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时先录分配生;分配生最低录取线控制在统招录取线下20分以内。录取时按照分配生指标,以初中学校划线。若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则转入统招生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中心城区分配生录取,只针对报考第一批次市一中、市五中、市二中、市八中的第一志愿和第二批次市十中、市十一中志愿。
特长生录取:特长生专业测试依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通知》(教体卫艺〔2021〕135号文件)文件执行。经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以报考特长生提前批次志愿。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中招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计划录满即止,中招总成绩并列的全部录取;录不满的,特长生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不再补录。特长生志愿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地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
(二)录取批次
1.省提前批:由省教育厅组织录取,7月12日前录取结束。
2.市提前批:先录取面向全市提前第一批次,再录取提前第二批次(特长生志愿);提前第一批次被录取后,不再参与提前第二批次的录取。由市教育局按照录取原则发档,学校审查确认,市教育局批准。7月15日前录取结束。
3.第一批次志愿:各县教体局按照志愿方案批段先后顺序、录取原则发档,学校审查确认,县教体局批准。
中心城区实行分学校划线、同批次进行、一次性录取的办法实施。录取考生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若考生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若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达到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分数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由市教育局招生录取部门按考生“是否同意调剂”意见,调剂到第一批次录取缺额学校。一经调剂,不再调录。若考生达不到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可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先录分配生、再录统招生。7月26日前录取结束。
4.第二批次志愿:县志愿批和中心城区志愿批,实行分学校划线,一次性录取。8月6日前录取结束。
5.第三批志愿,所有志愿学校分学校划线,一次性录取,8月20前录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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