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6-11 09:29:44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年贵州六盘水中考普高招生方案,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强化招生计划管理
1.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要根据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数量、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以及往年招生计划落实情况等,按照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原则上不超过每班55人的规模科学编制招生计划。要严格控制大校额、大班额。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要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并要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范围配额(原则上属地配额不能低于配额招生计划的50%),三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在本市(特区、区)范围内配额,具体配额计划由学校制定并报各市(特区、区)教育局审核后上报市教育局审定。
2.严格落实计划管理。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六盘水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增加,确保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各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我市普通高中实行“公民同招”。招生工作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招生时间、范围、流程公民办保持一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按属地招生,属地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招生计划。
(三)规范招生录取管理
1.全面实行网络平台招生录取。2021年全面实行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网络平台统一招生录取,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管理,有效保障普通高中(含民办)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实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2.普通高中录取除达到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综合文科、地理与生物(合卷)、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应在B等以上,一般普通高中招生以上三个学科成绩应在C等以上。各地各校要准确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等全面公开。
3.规范自主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进行自主招生,但要严格控制比例,各校可按照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确定自主招生计划,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招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的普通高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登记,报省教育厅备案。自主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经市(特区、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定。未按规定上报自主招生方案和自主招生方案审核未通过的学校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录取时自主招生计划并入统招计划一起录取。招生学校须提前主动公开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并根据招生方案、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开展自主招生。自主招生须在中考后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考试,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中考后进行,不得录取未参加中考和低于当年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下的学生,各校录取名单在中考录取前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并确认。
4.规范特殊群体招生。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要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和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考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要对非我省户籍且初中阶段在省外就读,申请就读我省普通高中的人员进行资格把关和政策审核,遏制单纯以升学为目的挤占我市普通高中资源的行为。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认真落实“十个严禁”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釆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民办学校委托第三方釆用商业运行模式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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