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6-11 12:18:41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年河南三门峡中考录取办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一)普通类考生:依据各高中招生计划及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填报志愿,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在统招批次的录取中,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录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录取最低分数高于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分差控制在15分以内。
(二)艺术、体育类考生:专业合格的考生依据其学业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县市区教体局亦可根据省中招平台要求及本地实际自定艺术、体育类考生招生办法。三门峡市第一高级中学和三门峡市实验高中艺术、体育类、陕州区第一高级中学排球考生录取办法为:考生专业成绩合格,依据其学业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分配生:在统招批次先录取分配生,再录取统招生。以每所初中学校为单位,在报考每所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符合分配生录取条件的考生中,依据每所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各高中统招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分配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可降30分进行录取,如降30分仍未完成的分配生计划调整为统招计划。分配生录取只对考生填报的统招批次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四)国际班:填报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国际班志愿的考生,均须参加三门峡市外国语高级中学组织的面试考核,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学业成绩与面试考核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凡被录入国际班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班。
(五)民办高中:民办高中面向全市实行注册制招生,由所在县市区教体局负责录取结果的初审,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民办高中招生计划的执行以及新生录取结果的审核及注册。民办高中不得录取无电子档案考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得录取低于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未经市教育局审核的考生不予注册高中学籍。民办高中只能为符合注册要求且在本校就读的考生注册学籍,严禁空挂学籍。
(六)高中录取的“宏志生”和分配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B等以上(含B等),录取的其它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C等以上(含C等),录取的社会生对其综合素质评定不作要求。
(七)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中录取工作纳入灵宝市统一管理。
工作要求
(一)加强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关于高中严禁跨区域招生的有关要求,即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不得跨省辖市面向全省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不得跨县市区招生。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及各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将撤销其示范性高中称号。
二是要确保考生及家长志愿填报工作的知情权,充分尊重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和指导,通过多种形式公布各高中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招生办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正确填报志愿。考生和家长填报志愿后,由初中学校打印《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并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确认后交初中学校存档备案。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任何初中不得限制学生和家长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以任何理由代替考生和家长统一填报志愿或违背考生和家长意愿强迫其填报志愿。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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