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6-15 14:45:43
七、强化疫情防控
各招生学校应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共同印发的《中小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的《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等文件要求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各类安全隐患排查、防控物资准备、相关人员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检测、人员科学配备口罩、临时隔离观察场所设置、场地路线安排(进校离校应安排单循环路线,避免考生与本校其他师生接触)、人员密度距离控制、环境卫生清洁消杀、器材仪器清理消毒、相关场所通风换气等工作,健全和属地医疗机构、疾控部门对接联络机制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机制,确保防控措施到位。各艺体特长生招生学校应以校区为单位制定本校(校区)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属地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
八、严肃纪律
(一)面向中心城区、成都东部新区招收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工作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坚持“招生计划及章程、专业测试时间、专业测试办法、程序和结果”五个公开,切实保障考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加强对所属普通高中学校此项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各区须公布举报电话(市教育局:6188101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学校要成立艺体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任组长。要严格执行全市招生的统一规定和程序,制定详细的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统筹做好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严禁用艺体特长生指标招收不符合特长生条件的考生,严禁举行文化课考试。对在录取中出现的问题,学校要向考生及家长做好解释与疏导工作。
(四)所有参加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徇私舞弊;所有报考艺体特长生的考生及其家长必须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对在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和有关责任人,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将取消艺体特长生录取资格。
其余区(市)县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参照本文件执行。
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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