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6-24 16:44:41
2.分招生。“分招生”招生对象为具有巴彦淖尔市初中学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发〔2014〕7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中考改革的预定目标,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减去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的70%招生指标,按初中学校该届初三毕业生初一报建的电子化学籍人数计算,多不增、少不减,分配到本旗县区内的初中学校。
3.为保证各职业高中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调剂,考生在参与填报普通批次志愿前,系统强制必须填报两个职高志愿,每个职高志愿选择两个专业,否则无法参与普高志愿填报。职高志愿填报不影响普高志愿录取。
四)普通批次补录
公布录取结果后,录取学生须在7月21-23日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填报民办学校和市一中英语特色实验班收费学位的要完成缴费,若规定时间内未到民办学校进行注册缴费的较多,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统筹安排对巴彦淖尔市第一中学英语特色实验班、巴彦淖尔市衡越实验中学(民办收费)、临河区鸿文实验中学(民办收费)三个志愿予以补录,具体补录办法另行通知。
(五)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
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在中考网报志愿与录取工作完成后进行。由于中考网上报考工作于 7 月 20 日前结束,有意报考“3+2” 的学生,可先报考中职学校并到校报到,如被“3+2”院校录取,按照规定凭有效证明,录取学校无条件全额退还所收取的一切费用。
录取结果查询
(一)提前批次:7月14日15:00
(二)特长生批次:7月15日20:00
(三)普通批次:7月19日10:00
(四)普通批次补录:7月24日8: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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