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来源 作者:中考网编辑 2021-07-01 09:08:01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年河北邯郸省级示范性普高分配生招生计划,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各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根据《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将主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本区域内招生计划的80%分配到主城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冀南新区、经开区)初中学校。现将分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生招生比例和分配原则
今年将邯郸市一中、二中、三中、四中、邯山区一中本区域内招生计划的80%分配到主城区初中学校。公办学校以学籍注册人数为基数进行分配;民办学校以学籍注册人数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二、分配生条件
(一)公办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应具有如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主城区户口的初中片内生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
3.2018年按政策照顾入学的部队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并且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
(二)民办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必须是初中入学时正式录取、注册学籍,连续就读三年的。
(三)转学学生和片外生不得占用分配生指标。
三、分配生的分数控制
分配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
四、录取办法
1.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分配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配生的资格认定。
2.初中学校要在确认本校分配生资格后,按照中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分配生名单。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按照所下达的各校分配生指标数,在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择优录取。对部分初中在招生学校不能完成分配生指标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由高分到低分统一录取。
3.分配生录取依据填报的志愿进行投档,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谨慎、准确,不填报志愿视为放弃分配生资格。
4.各学校在使用分配生指标时,出现并列的,一并推荐上报。
5.对达到分数线的考生,要严格对其资格逐一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告知考生和家长。
6.初中学校填写《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申报表》(附件1)、《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申报花名册》(附件2),由班主任、主管招生的主任和学校校长签字。分配生花名册按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分别填写,以分配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与申报表按时间要求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五、有关要求
1.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政策的宣传,将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及家长;要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建立规范的分配生公示制度,对确定的分配生人选在醒目位置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周。市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为:6269930。
2.初中学校分配生指标使用不完的,在下一年度安排分配生时按一定比例扣减指标。
3.被举报的不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取消该生的分配生录取资格。对毕业学校及学校审查小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附件一:邯郸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申报表
附件二:邯郸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申报花名册
附件三:2021年邯郸市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计划表
邯郸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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