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中考小编 2021-07-03 11:51:36
四、招生纪律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对区域内公民办学校的管理,确保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按时、规范、高效开展,对违规的学校和个人严肃处理。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所有考生必须尊重志愿、履行志愿,一旦依据志愿录取,不得作任何调整。根据国家、省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违规跨市(州)招生,任何学生不得违规跨市(州)入学。对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和入学的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市教育体育局设立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投诉举报电话:0827-5260311、5270015、5263783,对于举报的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对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和纠正辖区内违规招生问题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市教育体育局将予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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