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江发布 作者:镇江发布 2021-08-20 09:28:00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年江苏镇江中小学秋季开学安排通知,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镇江市一直处于疫情低风险地区全市中小学9月1日正常开学返校需要注意的是师生返校要符合这些条件
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告知每一个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精准落实好返校途中防护措施。返校时,所有师生员工须提供14天连续体温测量记录,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假期行程等信息,进行体温测量并戴口罩,确保师生员工安全返校。学校发出正式开学返校时间通知后,对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按照以下要求分类处置:
1.本人或同住人员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同住人员有疑似病例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全部转绿码后,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体温测量确定健康,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2.仍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返校前21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符合返校条件时(按照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3.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集中隔离期满后,应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4.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有感冒、流涕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幼儿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幼儿园专业保健人员认定后再返校。
附:《镇江市中小学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
为科学精准做好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下同)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安全顺利开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以及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开学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28号),制定本方案。
一、精准精细落实开学工作各项要求
(一)统筹确定学校开学时间。今年以来,我市一直处于疫情低风险地区,全市中小学9月1日正常开学返校。开学返校前,须经过严格的评估审核和规定的报批程序来确定,市区中小学开学返校方案由设区市统筹制定,报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备案,其他地区参照执行。
(二)分类加强返校师生健康管控。各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告知每一个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严格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返校,精准落实好返校途中防护措施。返校时,所有师生员工须提供14天连续体温测量记录,并如实填写健康卡、假期行程等信息,进行体温测量并戴口罩,确保师生员工安全返校。学校发出正式开学返校时间通知后,对需要重点关注的人群按照以下要求分类处置:
1.本人或同住人员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同住人员有疑似病例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全部转绿码后,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体温测量确定健康,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2.仍身处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返校前21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符合返校条件时(按照学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3.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或次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集中隔离期满后,应居家实施14天健康监测,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
4.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且为非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学校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学校防控组批准同意后方可返校。有感冒、流涕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幼儿暂缓返校,治疗无症状后,经幼儿园专业保健人员认定后再返校。
(三)精心组织教育教学工作。对于不能正常返校的学生,学校要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给予必要的心理辅导和学业指导,开学后要开展个性化的学业辅导,确保“停课不停学”。条件具备的中学、中职学校要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云平台、省“名师空中课堂”和优质学校网络平台,开展在线教学,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开展居家学习指导。
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和本地新华书店的沟通协调,确保今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对于已列入教学计划且在低风险地区开展的顶岗实习活动,中职学校可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有序安排。
(四)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地各校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关注开学季重要节点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微信、网络、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况。做好“五类”学生摸排、完善档案,对有必要的学生及时进行干预。优化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团队,开齐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上好“开学第一课”,加强生命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发挥学校心理辅导阵地作用,共同营造轻松、和谐的开学氛围。积极谋划秋学期学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团队,常态化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市“润心爱聆”电话和网络心理援助作用。学校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严格规范办学。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通报并追责。
二、从严从紧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最严标准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但还存在不确定性。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最坚决、最果断、最严格的措施,科学精准、扎实有效抓好中小学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科学谋划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开学工作和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教办基函〔2020〕6号)中有关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工作方案示例,制定并细化完善每一所学校的开学返校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把学校联防联控的工作要求细化到教育教学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名师生员工,全力保障开学安全。开学前,各地各校要协调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就师生体温测量、返校入学安排、发热咳嗽症状处置、食堂就餐等方面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确保每个重点环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校模拟演练的情况与成效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把好开学疫情防控条件。市教育局会同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学校开学疫情防控的具体条件标准。各地要加强开学工作评估验收,各地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进行拉网式督查评估,对标对表,逐校逐项验收,对发现的隐患逐一记录,列出清单,整改销号,坚决杜绝防控漏洞,确保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达到开学条件和标准,切实做到达不到条件的不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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