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作者:广东省教育厅 2021-09-23 16:20:51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2年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
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目的意义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观察、记录、分析初中学生全面发展状况、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全面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展现学生个性特长,形成学生在初中阶段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档案,作为学生发展指导、毕业升学、学校育人质量评价的依据或参考。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帮助和促进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评价和自我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和教师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育人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社会和家庭形成正确的育人观,形成多方协同育人局面;有利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方向性和指导性。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教育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尊重学生个性特点和成长需要,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激发学生发展潜能。
(二)坚持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坚持五育并举,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基础。既重视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也反映学生个体的主要特点和突出表现,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为每一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提出针对性的指引。
(三)坚持真实客观和公正有效。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确保评价内容客观真实。严格规范评价程序,注重师生全员参与,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坚持有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三、评价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整体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坚定理想信念、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道德品质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方面的状况。重点记录学生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文化教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遵守公民道德和公共秩序,参加学校班、团、队活动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通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以及相关专题课程学习,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认知能力、思维发展、创新意识特别是学科核心素养形成等方面的状况,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重点记录国家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实验操作成绩)、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学习经历与成果,以及学习态度、习惯、能力、效果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体育课出勤情况,体育运动技能掌握情况,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现及课余体育训练、竞赛情况,参加学校安全教育活动情况,以及自我认知与管理、人际关系、情绪调节、青春期适应,安全知识与相关技能等。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与鉴赏、参与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戏剧、戏曲、影视、播音、主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民间艺术与民俗活动等方面的兴趣特长表现,参加艺术活动(包括参观艺术场馆、参加艺术学习、欣赏或参与艺术表演、学习民间艺术、参与有意义的民俗活动等)的经历与成果等。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的社会认知、社会实践、社会适应状况,形成的劳动素养、实践能力等状况。重点记录学生在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参观学习、研学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中表现出的意识、能力和成果等。
四、评价方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通过学生自我陈述评价、教师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生自我陈述评价。学生自我陈述评价是学生在对自己的成长写实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整理遴选的基础上撰写的,是对自我成长过程的总结梳理,是促进学生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和主动发展的过程。写实记录是学生在思想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表现、体育运动、艺术素养提升、社会实践等方面活动的记录,包括对事件的客观记录、自己内心体验与感受以及活动形成的成果(见附件1)。每到学期结束或毕业前,学生要对自己的综合素质发展、兴趣发展、个性成长等方面的情况做综合陈述。自我陈述要突出个性特长,有重点地介绍自己在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用证据说话,有助于他人在较短时间客观全面地了解陈述者,并留下深刻印象,避免泛泛而谈。学生自我陈述评价示例见附件2。
(二)教师评语评价。教师评语评价是指教师在全面了解学生成长情况的基础上,以发展的眼光,分析记录学生发展的信息,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阶段性发展水平和个性特点,突出正面引导,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学期教师评语由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社团指导教师等共同承担,具体由学校统筹安排;毕业评语反映学生初中阶段整体发展情况,由班主任填写。教师评语评价示例见附件2。
(三)重要观测点评价。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一级指标中,分别选取具有较强代表性、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写实记录作为重要观测点,按学期进行评价。省制定重要观测点评价参考指标体系(见附件3),供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参考使用。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区域实际和学生成长要求,在充分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确定二级指标和重要观测点,形成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各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等制定具体的评价操作细则。重要观测点评价可选择计分评价、等级评价或其他方式进行评价
五、评价程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各学期结束时实施学期评价,学期评价反映学生各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根据各学期评价情况给出毕业评价结果。评价实施过程主要由录入记录、审阅完善、提交评语、公示确认、形成档案等五个基本环节组成。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建立完善的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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