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漯河教育局 作者:漯河教育局 2021-12-23 17:06:18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1-2022学年河南漯河中小学寒假放假安排,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 2021—2022 学年寒假工作的通知》,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规定:
全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十六)至2022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上课。
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022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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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分局,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寒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假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今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规定,全市初中小学、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十六)至2022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上课。
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25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2022年2月15日(农历正月十五)。2月16日(农历正月十六)正式上课。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深刻认识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统疫情防线,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加强日常管理和聚集性活动管理,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因时因地因校细化防控方案,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加强健康教育,切实引导师生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一米线”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续开展冬春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助力冬春季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
(二)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测试、质量分析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要尽早研究制订下学期工作计划,精心安排好下学期工作。下学期开学前,要做好师生教学用书的征订发放工作,确保课前到书,规范使用教辅资料。学校要组织教师做好备课、校园布置、安全检查、教学设备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为学生营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学习环境,确保如期开学。
(三)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遵纪守法、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尤其要加强对季节性事故预防知识的教育和有关技能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救自护技能。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职责。
寒假前及下学期开学前,分别对校舍及财产的安全情况和校园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
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遇到紧急、重要或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市教育局值班室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五项管理、省市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校合理安排学生假期作业,严格控制假期每天书面作业总量,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课业负担。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作业时间。引导家长不要盲目给孩子报各类培训班,引导学生自主合理安排活动内容和活动时间。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坚决禁止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有偿补课,禁止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校外培训班。各县区要在假期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不间断督查,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督查通报制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对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规补课现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一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教育学生不参加无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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