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2021-12-30 11:00:14
【考点十七:宪法】
1.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
2.【宪法的地位:】
(1)我国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3)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4)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是我国法律体系的核心。
3.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是怎样的?
(1)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而其他法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的原因】:
①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范围内行使。
②有利于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5.【青少年怎样学习宪法】?
(1)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知识;(2)认同宪法,增强对宪法的信服;(3)践行宪法,将宪法原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4)向人们大力宣传宪法的重要性;(5)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
6.【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2)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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