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洛阳市教育局 作者:洛阳市教育局 2022-01-02 10:20:05
1.过程性评价
过程性评价在中招体育考试总分中占 10 分,分七、八年级两个学年进行,每学年各 5 分。 过程性评价由体育与健康课、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及校级运动会的出勤表现等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两部分构成。
体育与健康课、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及校级运动会的出勤表现等,每学年为 2 分,评定标准为四个等级,优秀 2分、良好 1.5 分、及格 1 分、不及格 0.5 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为 3分,评定标准为四个等级,优秀 3 分、良好 2.5 分、及格 1.5 分、不及格 1 分。
初中学段转学的学生,按以下情况处理:
①城市区外转入的学生,视其转入时间,转入后按照本办法执行,转入前成绩根据转入后取得成绩按比例对照评分。
②城市区内转入的学生,已经认定的过程性评价成绩有效;未认定的成绩,由转入学校根据本校的统一要求评定。备案流程及办法由各学校自行制定。
2.终结性评价
终结性评价在中招体育考试总分中占 60 分,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由必考、选考组成,项目设置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选取。
各县、偃师区和孟津区中招体育考试方案要报市教育局备案。
=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秩序。
2.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育考试。
3.在考场按规定穿戴整齐,不准喧哗,不准打闹,不准躺卧。
4.参加考试应穿着运动装、运动鞋,不准穿带钉鞋。
5.考试中因伤等突发事件而终止考试,已考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该考生申请缓考,必须填写缓考申请表,经主考批准,在缓考时测试未考项目,已考项目不再测试。
6.考生在出考场时,应在出口显示屏上查看自己的体育成绩,并确认。
=组织考试=
考试项目一:1000 米跑(男)、800 米跑(女)
1.测试方法
考生按编组进行测试,站立式起跑。起跑前考生站在起跑线后的集合线上,当听到跑的指令后开始起跑。以分、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
2.注意事项
①在 400 米标准场地上进行测试,考务人员应向考生报告剩余圈数,以免跑错距离。
②考务人员应告知考生在跑完后应继续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停下,以免发生意外。
③考生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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