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成都市教育局 作者:成都市教育局 2022-03-03 13:30:20
(二)民办学校申请招收校内指标生
1.招生资格
根据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改革推进情况,2022年—2023年期间,民办学校招收校内指标生实行过渡期管理,民办高完中(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以学校办学许可证为准)、2020年及以前招收校内指标生的民办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中心城区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并签署意见,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校内指标生;其他招生区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招收校内指标生。
2.基本条件
民办学校(高完中)的校内指标生条件原则上与公办学校校内指标到校生条件相同,升学区域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的学生可参加校内指标生推荐。
3.其他
民办校内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完成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初三毕业会考由学校自行命题)。
民办校内指标生的产生程序、公示办法参照公办高完中学校校内指标生执行,符合条件的校内指标生在第一批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各类别的录取。
十一、其他
(一)成都东部新区申请市级统分指标
成都东部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提出申请,成都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市级统分指标定向分配至成都东部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原则在区内分配,分配方案上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生源数上报
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应组织初中学校对所有学生是否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在校内、班级内公示后,汇总上报成都市教育局。
(三)推荐指标到校生的纪律要求
坚持自愿原则。指标到校生的选送应该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学生申请指标或放弃指标。
按时开展工作。各区(市)县、所有学校(含公办、民办)要按照统一时间、要求及程序开展此项工作,要按照要求制定指标到校生推选工作方案,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启动。不得提前、违规确定名额,不得以招收指标到校生名义提前变动初中学生学籍,不得违规组织选拔考试。
规范申报流程。各类指标到校生均应按规定网上申报,初中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审核;学校和学生(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约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高中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指标到校生一律无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无政策变化,2022年——2024年原则上均执行本文件规定,《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成招考委〔2021〕3号)不再执行。
附件:2022年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工作日程
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成都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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