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三:逐年放宽对“指标到校”的户籍要求
文件规定,各市县的“省一级学校”和其他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招生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0%。“指标到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高于录取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90%。这与往年没有变化。
文件明确,“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条件的市县应取消对“指标到校”计划录取的户籍要求,暂不具备条件的市县应逐年放宽对“指标到校”计划录取的户籍要求。从2023年起,对“指标到校”计划录取有户籍要求的市县都应取消户籍要求。
此外,按照2021年提前发布的政策调整,文件明确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分配到学校所在地市县的招生计划,用于“指标到校”的比例不低于50%。该“指标到校”计划由学校所在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纳入该市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中合理分配。
关注四:同一市县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一般在同天进行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要求各校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0%,其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规模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6%以内。自主招生计划要面向有创新潜质、学科专长、体育或艺术特长的初中毕业生。
为提高自主招生计划的录取率,今年我省自主招生考试时间明确为5月中下旬,同一市县的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一般应在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县教育局统筹确定,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按照所在地市县教育局确定的时间进行。
此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和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单位)要加强学龄人口变化监测,综合考虑本地初中毕业生数量、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学校办学实际等因素,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区要从生源规模实际出发,尽快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扩大本地学位资源供给,满足当地学生就读普通高中的需求。
注:
厅直属学校为: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为: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