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汕尾教育局 作者:汕尾教育局 2022-06-11 12:05:38
户籍生志愿填报
1.具有汕尾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汕尾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按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志愿。
2.各县(市、区)户籍生在本县(市、区)外汕尾市内初中学校就读的,既可填报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志愿,还可同时选择填报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3.汕尾市外就读回汕尾参加中考的汕尾户籍初中毕业生,除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只可填报报名点所在县(市、区)的学校志愿。
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
1.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设平行志愿模式,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设有级差、一轮投档”为原则,公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同时录取,录满为止。
2.普通生、统招生、成本生等三类生源录取设级差分,指标生录取不设级差分。
3.录取学校投档最低分数线确定后,最低分数多人等同的,一并录取。
4.每个考生至多可填报5个志愿,但只能录取一次。一旦考生被志愿学校录取,不再参与其他学校录取。
录取办法
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2所院校的公费定向生录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后,按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
2.公办学校自主招生和民办学校术科类生和自主招生(含术科类生)线下提前录取。已录取的,不再参加网上投档;未录取的,参加网上投档。公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出现空缺时,其剩余的招生计划计入普通类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出现空缺时,其剩余的招生计划取消。
3.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有级差的模式进行投档,级差分设定为20分。投档时,系统先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的顺序,中考成绩总分分别减去级差分0分、20分、40分、60分、80分后进行投档。
4.指标生的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在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指标名额录满为止。录取最低分数多人等同的,一并录取。
全市7所公办省一级以上学校的指标生出现空缺指标时,其空缺指标列入征集志愿,参加补录。
5.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2年广东汕尾普高中考招生实施办法,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必须是报名参加汕尾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在库考生。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汕尾市初中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具有汕尾户籍,在汕尾市外学校就读回汕尾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毕业在库且未升上高一级学校就读的汕尾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
招生计划
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普通生(公办省一级以上学校含“指标生”)、自主招生(含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类型);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类别分为统招生(含术科类生)、成本生和自主招生(含术科类生)。
民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和成本生名额分配比例确定为:统招生名额不低于总招生数的30%,成本生名额不超过总招生数的70%。
各公民办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推行“指标到校”政策。具体安排如下:
1.汕尾市林伟华中学从当年招生总数中划出50%指标,按市直初中学校、市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红海湾区、华侨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市直各初中学校和各县(市、区)。
2.城区新城中学、海丰县彭湃中学、陆丰市龙山中学、陆丰市林启恩纪念中学、陆河县河田中学、陆河县陆河中学等6所学校均从当年的招生总数中划出50%指标,由所在县(市、区)按本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至本县(市、区)每一所初中学校。
招生范围
面向全市招生学校。汕尾市林伟华中学的普通生和指标生,华南师大附中汕尾学校、华中师大海丰附属学校、海丰县仁荣中学、海丰县公平英豪学校、汕尾市普宁华美实验学校、陆河外国语学校等6所民办普通高中的统招生、成本生、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生。
面向本县(市、区)招生学校。市城区新城中学、汕尾中学、田家炳中学、东涌中学、捷胜中学,海丰县彭湃中学、陆安高级中学、林伟华中学、红城中学、实验中学,陆丰市龙山中学、林启恩纪念中学、甲子中学、碣石中学、东海中学、龙潭中学、新龙中学,陆河县河田中学、陆河中学,红海湾区白沙中学,华侨区华侨中学等21所公办普通高中的普通生、自主招生面向本县(市、区)招生。陆丰市玉燕中学的统招生、成本生、自主招生面向陆丰市招生。
志愿批次
批次设置
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2所院校公费定向培养学生提前批招生。
2.各公办普通高中普通生招生计划中的自主招生,以及各民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中的术科类生和自主招生(含术科类生)提前线下录取。
3.全市29所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设置为同一批次招生。
志愿设置
1.除提前批外,志愿表共设5个志愿栏。
2.全市7所公办省一级以上学校不分设普通生和指标生志愿,填报普通生志愿时,视为同时填报指标生志愿。
3.各民办普通高中分设统招生和成本生两个志愿。
户籍生志愿填报
1.具有汕尾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汕尾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按各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填报志愿。
2.各县(市、区)户籍生在本县(市、区)外汕尾市内初中学校就读的,既可填报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志愿,还可同时选择填报学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3.汕尾市外就读回汕尾参加中考的汕尾户籍初中毕业生,除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只可填报报名点所在县(市、区)的学校志愿。
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
1.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设平行志愿模式,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设有级差、一轮投档”为原则,公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同时录取,录满为止。
2.普通生、统招生、成本生等三类生源录取设级差分,指标生录取不设级差分。
3.录取学校投档最低分数线确定后,最低分数多人等同的,一并录取。
4.每个考生至多可填报5个志愿,但只能录取一次。一旦考生被志愿学校录取,不再参与其他学校录取。
录取办法
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2所院校的公费定向生录取。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经面试合格后,按中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投档。
2.公办学校自主招生和民办学校术科类生和自主招生(含术科类生)线下提前录取。已录取的,不再参加网上投档;未录取的,参加网上投档。公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出现空缺时,其剩余的招生计划计入普通类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出现空缺时,其剩余的招生计划取消。
3.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有级差的模式进行投档,级差分设定为20分。投档时,系统先后依次检索每个考生的志愿,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的顺序,中考成绩总分分别减去级差分0分、20分、40分、60分、80分后进行投档。
4.指标生的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在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指标名额录满为止。录取最低分数多人等同的,一并录取。
全市7所公办省一级以上学校的指标生出现空缺指标时,其空缺指标列入征集志愿,参加补录。
5.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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