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22年吉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作出如下调整:
1.取消2022年初三年级中考体育现场考试,体育现场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计入体育中考总分,七、八年级过程性考核按实际考核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2.取消2022年初三年级中考外语听力自动化考试,按满分30分计入中考外语学科成绩。
3.取消2022年初三年级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操作考试,取消2022年初二年级生物学科实验操作考试,考试成绩按合格等级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4.全市统一组织考试2022年初二年级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采取纸笔闭卷方式测试。生物学、地理单独成卷,满分各50分。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报考上一级学校的资格,不计入中考总成绩。因故未能参加2021年生物学、地理学科考试的现初三年级考生及补报名的应届考生、往届考生,须参加2022年初二年级生物学、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计入2022年中考总成绩。
(三)朝鲜族中学的考生考朝语文和汉语文。朝语文、汉语文两科分数各乘以50%相加后为语文科成绩。
(四)奖励政策按照以下文件和通知执行: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教办〔2018〕16号)节选:
1.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降低20分录取。
2.烈士子女,降低20分录取。
3.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
4.平时荣获二等功、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降低10分录取。
5.获得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低10分录取。
6.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7.除英语外,以其他语种参加外语考试的考生如日语、俄语等,降低5分录取。
8.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低1分录取。
9.作为推荐生、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励政策。
10.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初中学生中考录取有关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吉教办〔2021〕16号)相关内容:
1.驻西藏自治区的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驻守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及以上地区、西藏自治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降低20分录取。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