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在了解录取规则、志愿学校基本情况、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慎重、诚信填报志愿。一经录取,应按时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对市区初中毕业班班主任专门召开了中招政策解读会议,填报前可征求班主任意见。
4.慎重选报面向全省提前批志愿。被省提前批录取后将失去我市所有志愿的录取机会。仍是未成年人的初中毕业生单独在外地求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5.提高警惕,防止招生诈骗。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要从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花钱上名校”“交钱包学籍”等诈骗信息,谨防受骗上当。
三、录取工作
1.录取时间: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安排在省提前批录取结束后进行。计划7月18日开始录取、7月19日考生可查询录取结果。
2.录取原则: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3.录取顺序:市区普通高中的录取根据志愿批次和顺序依次进行,被上一志愿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任何志愿的录取。
市提前批志愿的录取顺序:①第1志愿;②第2志愿(市区特长类志愿);③第3志愿(低于市区省示范最低控制线的,不予录取)。
批次志愿的录取顺序:①第一批志愿(市一中分配生和普通计划志愿);②第二批志愿(4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志愿);③第三批志愿(平行志愿);④第四批志愿(平行志愿);⑤第五批志愿(平行志愿)。
4.录取办法: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前,先确定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和省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中招成绩低于市区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普通高中不予录取;低于市区省示范最低控制线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分配生名额学校)不予录取。
(1)市提前批志愿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志愿和报考资格审核情况,按照报考学校招生计划和类别,将中招成绩(含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对于总分与录取分数线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数、英三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三科总分再次出现同分,一并录取,其他招生计划不变。
(2)分配生志愿的录取: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学生志愿和中招成绩(不含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分配生名额内且不低于市区省示范最低控制线的学生直接录取,低于市区省示范最低控制线的不予录取。如出现分配生名额未录满的情况,由此空出的计划添加到该校普通计划中,以确保该校录满招生计划。
(3)平行志愿的录取办法:第三、第四、第五批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由中考总分(含照顾分值)生成排序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再按语、数、英三科总分排序),按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被该校录取。排序总分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按语、数、英三科总分排序,三科总分仍相同的一并录取,其他招生计划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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