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景德镇中考录取
1.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见后面。市直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教体局划定;各县(市、区)属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县(市、区)教体局划定,报市教体局审核。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最低等级控制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70%。五年制高职和高专录取工作按照省有关文件执行。
2022年景德镇中考录取办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原则上按师范定向类、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的顺序进行。
2022年景德镇中考师范定向类录取:师范定向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市、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县(市、区)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号)要求,进行面试和体检。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向社会公示,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负责对本县(市、区)的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及面试、体检工作。
各县(市、区)要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定向师范生教育培养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明确需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院校和考生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解除协议、违约处理、定向就业乡村学校、报名条件等内容。已签订《江西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需求,按男女性别大体相当原则,申报招生计划,着力破解乡村教师性别结构性矛盾。
2022年景德镇中考普通高中类录取:①坚持属地招生。所有公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市直各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县(市、区)各普通高中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普通高中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突破。
2022年景德镇高中录取:②普通高中录取顺序7月9日,重点高中统招录取。7月12日,昌河中学文科实验班录取。7月20日,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
②普通高中录取顺序:7月9日,重点高中统招录取。7月12日,昌河中学文科实验班录取。7月20日,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7月23日,重点建设高中录取。7月25日,一般高中录取。
③普通高中均衡招生: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2022年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从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计划分配到市直各初中学校以及珠山实验学校、陶阳学校、昌江实验学校、景西学校、育才学校、罗家学校、洪源中学,实行均衡招生;乐平中学、乐平三中、浮梁一中、昌江一中从统招计划中划出70%的计划分配到其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实行均衡招生。
均衡招生对象:连续三个学年均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及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本校正常休学或因家长工作调动、军人转业从外地转入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市转学及外校借读的考生不得参加均衡招生。
均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参照辖区内各初中学校符合均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占所在辖区符合均衡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另行下达。
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只分配本校的均衡招生计划。景德镇十六中、昌河中学原则上不分配景德镇一中、景德镇二中均衡招生计划。县(市、区)所属省重点高中的均衡招生计划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中招办)按比例分解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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