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批次
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共设置三个批次,分别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批次、省示范高中批次、非省示范高中批次。
(一)排名位次确定的原则
1.总成绩(省统考科目成绩、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成绩、物理及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政策性照顾加分,以下简称“总成绩”)分数高的,排名位次靠前;
2.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中考科目等级(省统考科目成绩等级分为A、B、C、D、E五个等级,五个等级所占比例分别约为A20%、B30%、C35%、D10%、E5%,其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分别合并作为一个学科呈现等级,科目A—E等级靠前多的即为等级标准高)作为区分排名位次先后的依据,等级标准高的考生排名位次靠前;
3.考生的总成绩、等级标准都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顺序,单科分数高的,排名位次靠前;
4.考生的总成绩、等级标准相同,且单科成绩排序仍不能确定录取先后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排名位次依据,等级高的排名位次靠前。
5.如以上排序仍无法确定排名的为并列名次,报考同一高中学校的考生全部投档。
(二)录取原则和条件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总成绩排名位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等择优录取。考生一旦被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如考生未按时到校报到,则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不能再参加任何普通高中录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所在县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省示范高中招生录取的必要条件。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应具有1个A、2个B、2个C(不得有D)或以上等级方能录取省示范高中。
(三)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批次分为普通高中实验班、特色班和普通高中特长生,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1.普通高中实验班、特色班:
(1)宿城一中“创新人才实验班”104人;
(2)宿城一中“中美国际课程班”52人;
(3)宿州二中“卓越人才实验班(含珍珠生)”104人;
(4)宿州二中“国际班”52人
(5)宿州雪枫中学“合肥六中共建班”104人;
(6)宿州三中“合肥六中卫星同步课堂”实验班52人;
(7)宿州三中“俄语实验班”52人;
(8)砀山中学“国际特色班”52人;
(9)砀山二中“卫星同步课堂实验班”52人;
(10)萧县中学“创新实验班”52人;
(11)萧县中学“合作共建试点班”52人;
(12)灵璧一中“国际班”104人;
(13)灵璧中学“国际班”104人;
2.普通高中特长生:
(1)宿城一中田径类体育特长生8人;
(2)宿州二中足球特长生8人;
(3)宿州市二中篮球特长生15人(原宿州学院附属实验中学篮球特长生计划);
(4)宿州符离中学体育特长生10人;
(5)宿州祁县中学足球特长生26人;
(6)宿州现代英华艺体特长班52人;
(7)砀山中学体育特长生12人;
(8)砀山中学音乐特长生3人;
(9)砀山中学美术特长生2人;
(10)砀山中学舞蹈3人;
(11)砀山二中体育特长生16人;
(12)砀山二中音乐特长生9人;
(13)砀山二中美术特长生5人;
(14)萧县中学艺体特长班52人;
(15)萧城一中体育特长生52人;
(16)灵璧二中篮球特长生20人;
(17)灵璧渔沟中学篮球特长生24人;
(18)灵璧渔沟中学足球特长生22人;
(19)灵璧黄湾中学篮球特长生26人;
(20)灵璧黄湾中学足球特长生26人。
自主招生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特色班或特长生招生志愿,所有自主招生计划只能用于学校所在县区进行招生。宿城一中、宿州二中、砀山中学、灵璧一中、灵璧中学国际班的录取放在该学校其他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
(四)省示范高中批次
1.统招计划:市中招办将符合招生录取原则和条件的应、历届考生,根据考生所填志愿、中考总成绩排名位次,按统招计划数1:1进行录取,但不得低于县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省示范高中录取历届生,须在统招分数线上提高20分(含20分),总比例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完成计划数所达到的分数即为各招生学校统招录取最低分数线。
2.定向计划:市中招办将符合招生录取原则、条件及定向指标分配原则的应届考生,根据考生所填志愿、中考总成绩排名位次,按定向计划数1:1进行录取,但不得低于县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报名点完成招生学校定向到校指标数所达到的分数,即为各报名点应届定向录取最低分数线。各报名点的定向到校指标数没有完成的,集中收回作为定向剩余计划。
3.定向剩余计划:市中招办将符合招生录取原则和条件的应届考生,根据考生所填志愿、中考总成绩排名位次,按定向剩余数1:1进行录取,但不得低于县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完成定向剩余数所达到的分数即为各招生学校的应届定向剩余录取最低分数线。
(五)非省示范高中批次
1.投档原则
非省示范高中今年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共设置志愿A—志愿M13个学校志愿.该批次投档原则为“名次优先,遵循志愿”。首先对进档考生按县区排名位次排序,再依次按考生志愿从A学校到M学校逐个检索投档。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不再补充投档。
2.平行志愿投档
市中招办及各县区招生办将符合招生录取原则和条件的考生,首先对进档考生按县区排名位次排序,再逐个对考生志愿从A学校到M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但不得低于县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数1:1进行录取,完成计划数所达到的分数即为各招生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
具体来说,“平行志愿”投档时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先对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先检索投档。比如某考生成绩排本县(区)考生的第1000名,需要前面999人检索处理完成后,才轮到这位考生。
第二步,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校到L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比如,考生李某,名次为3600名。计算机检索到该生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的A学校,假设A学校投档最低名次为3590名且计划已经完成,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投往该校;则继续检索B学校,假设B学校计划未完成,则该生档案投往B校,依次类推。计算机完成对该考生的检索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
与往年填报志愿的模式相比,平行志愿所填报的各校只是检索顺序而非位次,考生投出档案的先后取决于中考成绩排名的高低。
打个简单比方:录取车站有12辆车等候考生乘车,每辆车代表1所学校,座位数代表该校招生数。根据中考成绩排队,名次靠前优先选择上12辆车某一辆车,假如这辆车客源已满,那么只能选择上其它11台车,以此类推,直至12台车全部上满,录取结束。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平行志愿只实行一次投档,不再补充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会大大降低考生填报志愿时面临的风险,但并不能完全消除风险。主要风险:1、县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有5%学生不能被录取风险(普通高中按照105%划线)。2、受计划数的影响,存在相同分数因排名不同的原因,被录取到不同的学校的风险,该风险在省示范高中的录取阶段依然存在。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