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2023-02-19 19:38:44
论述唐朝初年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改革中央和地方官制
唐代的中央机构承袭隋制,继续实行三省六部制。除内史省改名中书省,内史令改名中书令,门下省长官纳言改名侍中外,其余名称、长官、职能和性质均同隋制。唐初还设立政事堂,作为宰相议事之处。始设于门下省,后又迁中书省。
唐初在地方上仍实行州县或郡县两级制。唐太宗按山河形便,把全国划分为十道,开元年间,唐玄宗又增至十五道。每道置采访使或观察使等,不定期对所属州县进行巡察,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2)完善科举制
唐朝的科举制度更为完善。主要有常举和制举两种。唐朝科举及第后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要想正式步入仕途,尚须经吏部主持的铨选。
(3)修订刑律
唐初统治者曾在隋朝《开皇律》的基础上修成了《唐律》。至高宗时又命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唐律疏义》一书,这是我国古代流传至今最早最完整的一部封建法典。为稳定唐朝的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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