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印发《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今年的中招工作进行部署。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入学工作文件精神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2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2023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中招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位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规范、阳光招生,市教育局在《工作方案》研制过程中结合市“两会”建议提案,广泛问计于基层,书面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意见建议;组织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共同讨论修改完善;多次召开招生工作座谈会,面对面听取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负责人及市直中学校长等意见建议;召开局务会研究通过,并通过市教育局法律顾问的审查。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今年《工作方案》共六个部分,一是有关考试安排与要求。二是有关中考报名事项。三是有关招生计划安排。四是有关志愿填报事项。五是有关普高招生录取办法(含自主招生指导意见)。六是有关招生纪律强调。
三、今年《工作方案》的主要变化
(一)进一步优化志愿填报时间
往年我市志愿填报时间在中考之前,今年调整为中考后、知分前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1日(共5天)。主要目的是为了尽量缓解考生及家长的考前焦虑,让考生能够安心复习备考。
(二)进一步优化录取顺序批次
往年我市中招录取批次有7个,今年减少为5个批次,将原来的省二级达标高中、省三级达标高中、民办高中三个批次合并为同一批次,一方面简化步骤、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引导和激发公、民办学校竞相发展。今年具体的录取顺序批次为:
(1)提前批次: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2)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生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3)第二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统招及定向生录取。(4)第三批次: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录取(含第一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5)征求志愿批次录取。
(三)进一步优化招生录取规则
往年各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日程和录取规则没有统一。为强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省级统筹、地市主体、县级落实的责任,树立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一盘棋”思想,我市在去年的中招文件中事先预告:自2023年起,全市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录取规则、统一批次录取、统一发布录取信息、统一一次性公开征求志愿。因此,今年推行全市普通高中统一录取规则,进一步提高招生效率。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坚持“志愿优先”原则与“分数优先”原则相结合,既能保护优质高中学校的生源质量,又能最大程度减少高分考生落榜的风险。需要重点关注的是:
第二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在统招生录取时,入围工作线上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进行录取,对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其志愿进行录取。第二批次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在定向生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
第三批次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
其他录取规则详见《工作方案》的“普高招生录取办法”。
(四)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管理
在去年严格规范学校自主招生程序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对自主招生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狠抓自主招生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有效落实,引导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多样发展。一是严格自主招生学校的准入资质,自主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资质须经市教育局确认,自主招生方案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二是严格控制自主招生数量,包括自主招生学校数和自主招生人数。三是严格自主招生的考试组织,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体卫艺语科统一组织。四是实行自主招生负面清单管理,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明年将取消该学校自主招生资质。
5.考生可以回泉州户籍地中考报名并参加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吗?
答:可以。(1)具有泉州市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这类学生可在学籍所在校报名或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2)欲参加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具有泉州市户籍、在外市就学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这类学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详见《工作方案》的中考报名事项。
6.申请回我市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中考的学生要怎么做?
答:应到户籍地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本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由就读学籍所在学校加盖公章、学籍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学籍章的《初中毕业生回泉州市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见附件2);④应届生提供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⑤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⑥在福建省参加2022年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原报考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7.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泉州报名中考吗?
答:非泉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经我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确认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在现学籍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与泉州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
8.考生和家长如果有中考报名等方面疑惑有咨询电话吗?
答:可以拨打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的联系电话:鲤城区、开发区22773303;丰泽区22192639;洛江区22630001;泉港区87971128;台商区27395510;惠安县87382707;晋江市85686521;石狮市83068857;南安市86382612;安溪县23280193;永春县23878882;德化县23522851。
9.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在哪里可以查阅?
答:2023年泉州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详见《工作方案》的附件。
10.今年我市志愿填报有什么变化吗?
答:最大变化是填报时间的变化。今年中考时间6月24日-26日,中考志愿填报时间是6月27日-7月1日,调整为中考后填报志愿,主要是让考生能够更加全身心地复习备考。
在志愿填报步骤上,(1)考生使用电脑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填报;(2)考生填报志愿要通过手机获取验证码,进行用户注册并设置登录密码,任何个人、学校不得擅自代替考生操作;(3)考生志愿填报期间可以多次修改保存。提前点击“确定提交”按钮相当于志愿锁定,如需再次修改,须通过中考报名时注册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才能进行,修改机会只有一次。系统在志愿填报截止的最后时间会自动提交考生所填志愿。
11.如果我想报考提前批次的学校自主招生考试,需要注意什么?
答:第一,要确认该学校是否具备自主招生资质。今年市教育局将进一步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学校的准入资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资格须经市教育局批准确认,具体名单以市教育局公布的为准。
第二,要确认该学校是否需要自主招生线下资格审核。考生须事先查阅意向报考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若意向报考学校需要对考生线下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6月11日至6月13日到意向报考学校现场递交材料,考生通过相关学校的自主招生线下资格审核后,方为具备该校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12.如果我想报考第一批次的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或者民办高中,要注意什么?
答:考生及其家长须先了解填报学校的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慎重选择后方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其中,报考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家长、学生须在6月10日至21日到欲报考学校现场确认并签订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报名无效)。
13.今年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即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投档办法是什么?
答:入围工作线上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工作线上无法完成计划的学校将逐分下降进行录取,对符合该批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其志愿进行录取。在录取时,如因考生投档分相同并列录取而超出招生计划,超出名额可在该校定向招生批次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中统筹解决;若定向招生批次无法统筹的,超出名额视为该校招生计划追加人数。
14.“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如何理解?
答:“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原则: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凡第一志愿填报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在工作线上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如果招生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其他志愿依此类推。
15.今年普通高中第二批次(即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录取投档办法是什么?
答: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定向生志愿栏设置不超过9个志愿。
16.“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如何理解?
答:“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系统对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通俗理解:对于考生之间,分数越高的越优先选择;对于考生本人,越靠前的志愿越优先考虑。
举个例子:我们对考生们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张三同学是经过排序后的第10名,则他就是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第10个被轮到的考生。张三同学的平行志愿依次是A,B,C,D,E…等志愿,在对他进行投档时先看A志愿,如果A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未满,则投到A志愿;如果A志愿招生计划满了,则看B志愿;如果到B志愿被录取了,后面的C,D,E等其他志愿就不会再重复录取了。
接下来轮到排序第11名的考生进行投档,依此类推。总之,前一名考生的平行志愿还未检索完毕时,是不会对下一名考生检索投档的。
17.今年定向生录取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1)定向生比例。各县(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应按不低于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定向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要确保每一所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都有一定比例学生升入优质高中就读,保证在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上至少择优录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资格的考生。
(2)定向生资格。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为在学籍所在学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起,2024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定向招生志愿的对象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3学年实际就读。
(3)定向生降分幅度。降分幅度控制在各一级达标高中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的最低投档分以下50分以内(含50分)。
18.今年普通高中第三批次(省二级达标高中及以下公、民办高中)录取投档办法是什么?
答: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逐个投档录取。
19.如果我想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后,可以去参加普通高中的征求志愿批次录取吗?
答:不可以。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包括普通高中征求志愿),允许其根据个人意愿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已填报的中职(含五年制高职)学校、技工学校录取。
20.如果我想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想去读中职学校要怎么做?
答:如果想放弃普高录取资格去读中职学校,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于7月21日10:00前到中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招考部门现场确认(签订承诺书),办理相关退档手续。
21.如果我在普通高中征求志愿批次被录取了,但又想放弃可以吗?
答:不行。在普通高中征求志愿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放弃本批次志愿。
22.如果我不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能再找其他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吗?
答:不行。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含省达标高中中外高中课程实验班及民办高中)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各校均不得重复录取已被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录取的学生。
23.我家庭经济困难,读普通高中有资助政策吗?
答:目前已有完善的资助政策,包括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能够确保贫困学生得到及时资助并顺利完成学业。
24.今年考生什么时候可以查询中考成绩?
答:7月13日左右考生可以在泉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或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不查卷。
25.今年普通高中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可以公布?
答: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常规志愿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9日左右,征求志愿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24日左右。
26.如何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管理?
答:凡升入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习的学生,均须经过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由市、县(市、区)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学生学籍接续的依据,对未经市教育局中招管理部门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27.今年中考中招照顾加分政策是什么?
答:军人子女:(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子女,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分值20分。
(2)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病故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加分分值10分。
(3)其他现役军人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2023年加分分值3分,2024—2025年加分分值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调整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层次人才子女:第一层次人才子女2023年—2025年加分分值5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第二层次人才子女2023年—2025年加分分值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获得省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加分分值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加分分值3分。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3分。按闽教学〔2020〕55号规定精神执行。
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2023年加分分值1分,2024年起取消。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2021—2025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必须满足“三统一”,即在民族乡(台商投资区百崎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加分分值5分。2026年起,取消其加分。
符合上述条件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在该生录取总分的基础上,以加分照顾的形式参加投档录取,加分照顾不能累加,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
28.今年关于往届生扣分有什么变化?
答:关于往届生扣分,市教育局已在《2022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事先预告:自2023年起,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应在录取总分中扣除40分,再参加投档和录取。今年将予以实行。
29.我孩子成绩很差,以后考不上普通高中了怎么办?
答:请家长理性看待成绩和升学,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不同潜能的学生有不同的学习需要,孩子成长成才的空间和通道是多样化的,上普高挤高考也不是成才的唯一出路。家长可以立足孩子的实际,与孩子共同在就读普通高中学校还是就读中职学校方面多作科学规划。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在制度上也明确了中职学校学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因此,只要孩子能够健康成长,行行都能出状元,大器晚成未必是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