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淄博第十一中学 作者:淄博第十一中学 2023-05-19 20:15:07
说明:
1.各专业类别的考试均设集合点名时间和集合地点。音乐项目各专业类别、体育项目各专业类别开考前30分钟为本专业集合点名时间;美术项目及书法项目开考前1小时为本专业集合点名时间,超过各专业开考时间禁止进入考点。集合地点:田径项目在学校田径场,美术项目和书法项目在学校升旗广场,其余项目一律在体育艺术中心门前。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位置,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若出现恶劣天气等需临时改变考试时间的不可控因素,一切以上级部门要求为准。
成绩公布及录取办法
(一)成绩公布
1. 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及公布时间:学校于考试结束半天内公布考试成绩,于6月21日前在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专业合格的考生可打印专业合格证。
2.专业合格证发放原则:在专业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考生专业成绩高低确定特长生合格名单。其中:音乐类别按招生计划1:3的比例分专业类别发放合格证;美术类别按招生计划1:3的比例发放合格证;书法类别按招生计划1:3的比例发放合格证;体育类别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发放合格证。
说明:若参加测试人数低于合格证发放原定比例数,但高于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按招生计划的2倍确定专业合格名单。若参加测试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的2倍或个别项目生源质量较差的情况,学校则相应核减该专业招生计划数。
(二)录取办法
1.录取程序。
(1)志愿填报:7月1日,取得我校2023年艺体特长生专业合格证的考生,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http://zkzs.zbedu.net/)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根据本人专业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告知书提示慎重填报志愿并进行信息确认。未取得我校艺体特产生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填报无效。
(2)录取: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我校按照招生方案要求,依据专业测试和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于7月3日前将录取结果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在我校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我校或其它学校普通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2.录取原则。
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分别按满分100分折算,二者相加后产生综合成绩,然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音乐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折算成绩×50%。
(2)美术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折算成绩×50%。
(3)书法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折算成绩×50%。
(4)体育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折算成绩×30%。
说明:
计算综合成绩时,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录取时,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也相同,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也相同,按照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办法由高到低录取。若特长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或者生源质量达不到学校录取要求,将缺额录取,剩余特长生招生计划转为普通招生计划。
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相关中层及以上干部为成员的艺体特长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招生流程,坚决杜绝一切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成立由外聘专家组成的艺体特长招生考试评委专家组,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负责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评分工作。
3.成立由部分干部、教师组成的艺体特长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艺体招生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与服务保障工作,保证艺体特长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4.严肃工作纪律,纪委全程监督,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与所有专家评委、工作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3066178
招生咨询电话
体育艺术中心:3066236 ;
体育专业:3066236;
音乐专业(含舞蹈):3066174;
美术专业(含书法):3066174;
咨询电话拨打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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