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上整理 作者:中考网整合 2024-06-14 15:55:25
“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和“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分时段进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医学类及师范类等执行相应类最低控制分数线。
此批次根据分数优先、尊重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将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一次性投档给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根据专业条件与考生志愿匹配录取并通知考生到校报到注册。
(3)第三批次录取“省属中等专业学校、市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升学型和就业型)”。
医学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按志愿录取,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其它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按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通知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交费,考生提供验证码确认录取,办理录取手续。计划未完成部分,实行注册招生。
九、照顾政策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驻三类地区及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一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及立功公安民警子女等优待对象,由相关主管单位对照有关政策进行资格审核并履行公示等必要程序,在规定时间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归口提供考生信息及相关佐证资料。
归侨华侨、归侨华侨子女、台籍、港澳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学校申报,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由县(区、功能区)招生办公室集中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市直学校直接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并进行公示。
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一律无效。市教育考试中心对符合优抚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政策确定加分分值,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其照顾分值最高项。
十、体检工作
1.体检工作由录取学校负责。在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格检查,并建立相应的体检信息档案。
2.考生填报志愿前,可对照《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体检标准》,自行做好相关项目检查,根据自己身体状况,自觉回避限考学校或专业。
十一、工作要求
1.加强中招组织领导。中招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县(区)招委、教育主管部门及各招生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责任体系,按照“划区域招生,分区域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区域管理责任,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各地要将中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年终考核。
2.加强招生宣传管理。各类学校的招生宣传、招生简章和信息发布,必须经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需要异地发布的,必须征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内容必须客观准确,不得夸大其词作虚假宣传欺骗考生及家长,不得诋毁其他学校。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的督查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招生政策贯彻到底,招生信息传递到全体考生。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任何招生学校不得进校入班宣传动员。
3.加强填报志愿指导。中考志愿填报工作安排在中考后进行,各县(区、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填报志愿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强化各生源学校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责任。各初中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组织考生及其监护人集中宣讲中招政策,公布招生信息,做好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与辅导工作。要切实加强升学指导,积极引导和鼓励考生报考职业学校志愿。要保障考生对各类学校招生信息的知情权,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权益,严禁封锁招生信息、误导学生及其监护人,严禁强行要求学生统一报考某类学校或本校高中。
4.加强中招录取管理。执行普通高中公民同招政策,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同纳入中招系统统一管理。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必须参加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否则不予办理高中学籍。全市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必须统一使用录取系统,按照统一要求录取新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所有招生学校都需通过生源地招生考试部门办理录取手续,方可注册学籍。
5.加强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所有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照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公示。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普通高中收费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凡未执行招生收费公示制度的学校,一律不得收费。
6.严肃招生纪律。推进阳光招生,加大招生政策、过程、结果的公开力度,强化政策执行,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严禁人籍分离。各县(区、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防止徇私舞弊、违纪违规事件发生。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建立健全中招督查及问责机制,加大对资格审查弄虚作假、限制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向考生收取“升学保证金”或预收学费、买卖生源、招收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招收线下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作为或乱作为、有错不纠、纵容庇护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责任。
编辑推荐: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中考网,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