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资源 2024-06-15 00:40:16
五
高中阶段学校的网上录取规则是什么?
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为普通高中录取、中职学校录取和职普融通三种类型。
第一,普通高中录取规则如下:
1.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采取“考试成绩+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考试科目、分值和等级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实施。
2.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等级要全部达到C等及以上,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3.同批次的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系统自动检索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学校时,即向该校投档录取。
4.对于科目Ⅰ总分(含加分项)相同且志愿填报相同的考生,无加分项考生优先录取;无加分项的,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道德法治与历史、生物与地理、体育的顺序,比较科目Ⅰ中的分科成绩,顺位分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分科成绩相同,再比较科目Ⅱ等级,科目Ⅱ等级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艺术的顺序比较,顺位评价高的优先录取。若科目Ⅰ总分及分科成绩、科目Ⅱ等级及分科等级都相同,则同时录取。若某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仅剩1人且出现此类情形,招生计划增加,同分考生全部录取。
5.严格执行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政策。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在征求各县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各县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县区音体美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根据各县区文化课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线下50分进行设定。
第二,中职学校录取规则如下:
1.全市中职学校采取考试“成绩+等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考试科目、分值和等级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陇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实施。
2.报考中职学校的考生,科目Ⅱ等级不做要求。
3.中职学校录取只设一个批次,批次内的中职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系统自动检索到招生计划未满额的学校(专业)时,即向该学校(专业)投档录取。
4.对于科目Ⅰ总分(含加分项)相同且志愿填报相同的考生,无加分项考生优先录取;无加分项的,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道德法治与历史、生物与地理、体育的顺序,比较科目Ⅰ中的分科成绩,顺位分科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分科成绩相同,再比较科目Ⅱ等级,科目Ⅱ等级相同,按综合素质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艺术的顺序比较,顺位评价高的优先录取。
5.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所有考生招生录取。各学校招生总数、各专业招生人数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陇教发〔2024〕27号)执行。“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考生所在地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下20分;“3+2”中高职贯通培养和3年制中职培养原则上不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录满为止。
第三,职普融通录取规则如下:
根据《陇南市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精神,陇南市卫校招录200人、礼县职业中专招录1200人、武都区甘泉职中招录410人、文县职专招录100人、宕昌县职专招录300人、西和县职专招录500人、康县职专招录350人、徽县职专招录50人,以上学校各自招录在办学所在地县区参加了今年中考的考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录取规则参照普通高中录取规则;成县成州中学招收在本县参加中考考生100人,建立中职学籍,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录取规则参照中职学校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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