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上整理 作者:中考网整合 2024-08-11 10:27:43
中考网整理了关于2024年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集美校区高一新生入学须知,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致2024级高一新同学
亲爱的高一新同学:
祝贺你们以优异成绩考入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高中部,踏上人生的新征程!我们在美丽崭新的集美校区等候你们的到来!
注:新生家长会拟定于8月30日下午2:30召开,地点:集美校区南强报告厅及班级教室。
(三)报到缴交材料
个人介绍:每位学生需交给班主任800字的个人介绍,个人介绍内容应对个人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学习态度及高中三年目标等进行描述,以便班主任熟悉了解学生。自我介绍须手写在作文纸上。
(四)学生仪容仪表要求
1.穿着原初中校校服;
2.不得染发、烫发,前额刘海不过眉、旁不遮耳、后不过颈,不留怪异发型。男同学不得留长发、剃光头,不理碎发。女同学建议剪短发,不得披头散发;
3.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不画眼线,不抹口红,不涂指甲油;
4.不得在身上纹身、贴图案或文字;
5.不得佩戴首饰或其他装饰物(手表或运动手环除外),不留长指甲。
仪容仪表不符合规范的学生将被延期报到,待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注册上课,请家长给予支持配合。
(五)报到时应携带物品:
住宿生报到时应携带以下生活学习用品(或到学校超市选购):
1.个人床上用品(床长2.0米,宽0.825米):竹席或草席、床垫、被子、枕头、白色透明蚊帐等;
2.个人生活用品:脸盆、毛巾、牙刷、牙膏、水杯、拖鞋、衣架、个人换洗衣物、洗衣用品、水壶等;
3.相关学习用品。
学校超市备有符合宿舍要求的生活用品可供学生自行选购。
(六)禁止携带的物品:
1.存在安全隐患类的物品:刀具、打火机、蚊香、热水壶、煮蛋器;
2.贵重物品或影响学习的物品:手机、贵重的手表、首饰、游戏机、扑克等;
3.每间宿舍内配有电吹风,不得自行携带电吹风、卷发器等;
4.篮球、足球、健身器材、充电宝、充电器等也不允许带入宿舍。
学校将定期检查宿舍,发现以上违禁品后依规收缴代管。
三、新生军训
接受国防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育行政部门规定高中阶段学生必须接受军训,并作为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根据学校工作安排,集美校区新高一军训将于8月24日至8月30日之间进行,军训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住宿生统一住宿,按班级统一用餐(餐费军训结束后一并缴交)。
学校将提供直饮水和凉茶,请同学们自带水壶,及时补水,防止中暑。若因不可控因素需要调整军训安排,将在军训前两天通过厦门二中微信公众号再次通知,请关注厦门二中微信公众号。
四、关于手机等电子产品
根据各级教育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学校禁止学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平板等通讯工具到校,禁止携带MP3、MP4等电子产品到教学区。学校在教学区、生活区均设置公共电话。如特殊原因确有需要,请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携带非智能机入校,入校后应立即将通讯工具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需要使用时或离校前再找班主任领回。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做好手机管理工作,减少不利于学习的诱惑。
五、住宿须知
(一)厦门二中集美校区高中部有两栋宿舍楼(男女生各一栋),主要提供给家住较远并且认真学习、自律性较好的学生住宿,如孩子自律性较差,请慎重考虑申请住宿。宿舍不提供午休床位。因安全管理需要,患传染性疾病、哮喘、癫痫、心脏病、梦游症、癔症、精神性疾病、心理疾病等不适合住校的疾病,请不要申请。拟住宿学生须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时填写住宿需求,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安排住宿。
(二)学校按照厦门市物价部门审定的住宿费标准(厦价服[2008]44号文),收取每生住宿费500元/学期;无论主动申请退宿或违纪被退宿,均不予退还住宿费,请慎重考虑。
(三)请需住宿学生认真阅读学校网站(“德育时空——宿舍管理”子目下)的《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宿舍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住宿生违纪处理办法》两份文件,在校住宿期间需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如有违纪会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住宿生未经请假不得擅自在外住宿,不得私自回家。节假日一般不安排住宿,确需留宿的市外学生及其它特殊学生,需经德育处同意并统一安排。住宿生按规定时间进出宿舍大门。如有需要请拨打宿舍值班电话:男生宿舍6098189;女生宿舍6098197。
(五)宿舍作息时间:宿舍区早上6:30广播提醒学生起床;7:05前离开宿舍;中午12:50-13:30宿舍关闭,13:45前离开宿舍;下午18:45前离开宿舍;22:20前回到宿舍;熄灯时间:23:00。
六、新生校服购买事宜
学校会根据学生信息收集表的身高、体重数据,由学校中标校服提供商(江苏圣澜服饰创意有限公司)给每个学生提前预备两套夏装校服,届时由学生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其他校服待入学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自愿征订。8月24日上午校服提供商会在学校教学楼2号楼架空层设置摊位,以方便学生更换校服尺码。
七、关于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的资助申请
为贯彻落实各级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相关要求,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两项资助。开学初,学校会统一发放《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组织困难学生审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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