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教育 2025-04-01 21:43:39
深圳市2025年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
分配到初中学校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我市将继续开展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以下简称“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含民办)学校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与高中学校范围及分配比例
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公办普高”)均将本校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与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并下达。
二、指标生名额分配范围和填报志愿条件
(一)指标生名额分配范围
全市所有公民办初中学校都享受指标生名额分配。公办普高招生计划中,招生范围为AC类(指面向深户考生及享受市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其指标生名额面向初中学校AC类考生分配;招生范围为D类(指面向符合我市中考划线录取条件的非深户考生),其指标生名额面向初中学校D类考生分配;招生范围为ACD类(指同时面向所有符合我市中考划线录取条件的考生),其指标生名额面向初中学校ACD类考生分配。
(二)填报志愿条件
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市中考划线录取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简称“应届生”,下同);
2.参加我市2025年中考;
3.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名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得填报指标生志愿)。
往届生和在市外初中学校毕业的深圳户籍考生不得填报指标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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